5月21日,上海市嘉定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上海滬申廣告?zhèn)髅接邢薰举r償原告曾云飛24萬余元。
法院審理查明,原告曾云飛系被告公司臨時聘用員工。2005年,被告公司在自己的505室組織聚餐時,隔壁506室的門不慎被關(guān)。被告公司的經(jīng)理試圖用鋼筋挑開506室窗戶沒有成功后,曾云飛說自己試試看。經(jīng)理同意后,曾云飛挑了幾下也沒成功。于是,曾云飛建議從505室窗臺通過空調(diào)室外機爬到506室。當時,經(jīng)理沒有制止曾云飛的行為。
攀爬過程中,曾云飛不慎從窗口墜落,送往醫(yī)院后,被診斷為重型顱腦損傷、腰椎椎體多發(fā)性粉碎性骨折,后遺癥相當于交通事故八級傷殘。
事后,被告公司支付2000元押金后不再管顧,甚至變換辦公地點逃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