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簡介】該報道稱,5年前的12月6日,南寧市上林縣某公司門衛(wèi)樊某上班時,到廠區(qū)對面代銷店買煙返回途中,遭遇車禍死亡。樊某買煙出事,到底算不算工傷?在樊某去世的5年中,圍繞他是否屬于工傷,樊某家屬和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簡稱南寧市人社局)展開“拉鋸戰(zhàn)”,先后打了4場官司。南寧市人社局兩次作出不予認定樊某為工傷的決定,直到法院再次判決要求該局重新作出決定,今年11月,南寧市人社局最終作出認定樊某為工傷的決定。
無獨有偶,讓我們來看另一起案件。賈某系泰州某公司職工,2006年8月22日晚根據(jù)公司安排看護工地材料。當晚21時許,賈某離開工地到附近商店購買香煙,途中被客車撞傷,于2008年1月死亡。其間,賈某之子向泰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2008年1月17日,泰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不予認定賈某工傷的決定。賈某之子不服,向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申請復議,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維持了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賈某之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審理后認為,《工傷保險條例》中規(guī)定的“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因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導致的傷害,或在工作過程中臨時解決必需的生理需要時,由于單位設施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傷害。本案原告之父賈某,工作時間離開工地外出購買香煙,不屬于上述規(guī)定的工作原因,且賈某的受傷亦不符合其他應當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故其受傷不符合認定工傷的條件。
同樣是上班期間外出購買香煙,為何最開始兩起案件中的人社局都認定不符合工傷,而最后的結局又不相同?
【法律依據(jù)】首先,我們來看看認定如何認定工傷
一、工傷的七種法定情形
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視同工傷的情形
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視同工傷的情形有三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nèi)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根據(jù)規(guī)定,我們可以看出,泰州法院依據(j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因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導致的傷害,或在工作過程中臨時解決必需的生理需要時,由于單位設施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傷害。判決賈某發(fā)生車禍被撞身亡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工傷或視同工傷,是有法律依據(jù)的。
那么,為何南寧的這起案件為何人社局兩次作出不認定工傷,最后卻在法院的判決下,做出了認定工傷的決定呢?
南寧市人社局對樊某的意外死亡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理由是,樊某生前是某公司招錄的倉庫保衛(wèi)員,樊某的死亡地點是在與其工作職責范圍無關的廠區(qū)外,不是工作地點,樊某的死亡是因其外出買煙返回途中不幸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致,也不是因為其履行工作職責遭受意外傷害所致。因此,樊某死亡情形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不符合視同工傷的情形。
而法院認為,韋某和樊某是事發(fā)時段的當值門衛(wèi),身為保衛(wèi)隊隊長的韋某指派樊某到廠外巡邏并無不妥,不僅符合上下級領導工作的正當關系,也完全符合該公司《門衛(wèi)崗位職責》有關“加強巡邏值勤工作”的規(guī)范工作內(nèi)容。因此,韋某對樊某外出巡邏的事實證明,應當作為該案的定案依據(jù)。該院認為,該案中,樊某遭遇車禍身亡的事發(fā)地點,尚屬其執(zhí)行廠外巡邏工作的合理范圍之內(nèi)。因此,樊某到廠外巡邏期間存在的買煙行為,不足以否認其廠外巡邏的工作性質(zhì)。
由此可見,本案的關鍵之處就是雖然樊某有買煙的行為,但是買煙之后發(fā)生車禍的地點屬于工作崗位合理范圍之內(nèi),由此判定認定屬于工傷。
【律師提示】萬一遇到了工傷怎么辦?
第一你首先要了解你可以享受哪些工傷保險待遇。具體內(nèi)容是《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而不是自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一定要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才能更好的去維權。
第二申請工傷認定,先從行政層面確定你是否屬于工傷,進而確定你所能享受的工傷待遇,如果你的單位對你足夠關心,它會主動幫你去申請工傷認定,為你接下來的享受待遇鋪平道路——前提是你們單位為你投保了工傷保險,如果你們單位為了逃避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在你出了工傷一個月內(nèi)沒有為你申報工傷,那么你就應該自己動手申請了,你的時間是一年,一年之內(nèi)你必須去申請工傷,否則你真的會很麻煩!
第三勞動能力鑒定,在法律程序上確定工傷者的傷情輕重、傷殘級別,進而確定該享受什么標準的工傷待遇的程序。
第四理賠事項,在解除勞動關系之前,社保局只賠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若單位未買工傷保險的,由單位賠付。
解除勞動關系后,由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社保局支付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未買工傷保險的,均由單位承擔。
這三項補助金,各省規(guī)定不一樣,具體以自己所在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