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運輸車輛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
6.12車裝YSP型和YSP型鋼瓶應正置豎放,且不應超過兩層,層間應有非金屬隔板。YSP型鋼瓶只準單層碼放,鋼瓶露出車箱高度部分不應大于瓶高的1/3。
6.13運輸鋼瓶車輛嚴禁與其他物品混裝,車內(nèi)嚴禁吸煙。
6.14鋼瓶要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6.15所有客運車輛,一律不準捎帶鋼瓶。
7 槽車運輸
7.1槽車運輸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按指定路線行駛。運輸途中,不準其他人員搭乘,不準隨車拖運其他貨物。
7.2槽車停放應有專用車庫,駕駛員不得以任何借口駕駛槽車辦其他事情。
7.3槽車及運瓶車的每側(cè)至少應有一只5kg以上的干粉滅火器或4kg以上的1211滅火器。
7.4槽車駕駛員和押運員應固定,并熟悉本規(guī)定和下述安全技術(shù)知識:
a.液化石油氣體的物理、化學特性;
b.城市和公路運輸安全知識;
c.槽車的技術(shù)性能、裝卸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火滅火知識、發(fā)生事故的處理辦法,能熟練使用車上的滅火器材和緊急切斷裝置。
7.5槽車應按規(guī)定的位置單獨停放,充液的槽車不得進入車庫。
7.6槽車途中停放時,駕駛員和押運員不得同時遠離車輛,不得??吭跈C關(guān)、學校、廠礦、橋梁、倉庫及人員稠密的地方,停車位置應通風良好,10m以內(nèi)不應有建筑物,途中停車檢修時,
要使用防爆工具,嚴禁明火作業(yè)。
7.7槽車不得攜帶其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上嚴禁吸煙。行駛途中應注意觀察貯罐的壓力和溫度,當液溫達到40度時,應采取遮陽降溫措施,夏季白天氣溫較高時,可改在夜間運輸。
7.8槽車在惡劣路面上行駛時,應減速前進,減輕震動和沖擊,槽車運輸途中,如發(fā)現(xiàn)各種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