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操作工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財產(chǎn)不受損失,根據(jù)《危險化學品安全條例》,操作工人必須按照以下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一、操作工人必須掌握化學物品的特性(物理、化學性能),熟悉操作工藝。
二、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有高度的安全意識。
嚴格做好雙人領料、雙人投料制度。
三、在化學危險品操作過程中必須佩帶防護用品,對接觸化學危險品的容器,要及時進行加工處理。
四、操作工必須對防護用品及急救用品進行檢查,定期更換,確保防護用品及急救用品能有效使用。
五、不允許將化學危險品以及其有關的物品帶出車間。
六、嚴禁在車間內(nèi)進食、喝茶、娛樂等與工作無關的行為。
七、化學危險品工作區(qū)域內(nèi)除持證人員外,其他工作人員及閑雜人員等不得進入。
八、對違規(guī)操作以及發(fā)生的大小事故將追究各級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