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從企業(yè)宿舍下樓打水,不慎腳下踩空扭傷膝蓋。日前,張家港法院判決被告企業(yè)應支付原告職工相應的工傷賠償。
去年年底,趙迪下班后跟往常一樣,和工友們一起去宿舍拿了熱水瓶,打算下樓去打些開水回來,大家邊走邊聊,下宿舍樓時,突然趙迪“啊呀”一聲,整個人捂住膝蓋,痛得坐下來。原來是他走路不留神,沒看清前面的臺階,一腳踩空扭到膝蓋。經過醫(yī)院檢查后發(fā)現,這是膝蓋半月板損傷。經過手術,趙迪終于康復出院。后經蘇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趙迪符合工傷九級。但趙迪個人無法辦理工傷保險理賠手續(xù),在與單位多次就賠償事宜協(xié)商無果的情況下,趙迪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后,雙方不服裁決結果,向法院提起了訴訟。通過法院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企業(yè)協(xié)助趙迪辦理完畢工傷保險理賠手續(xù),同時支付趙迪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萬余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