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傷卻享受不到公司工傷待遇,去申請工傷認定卻因無勞動合同證實不了勞動關系。
幸好,在好心人的指點下,阿姣找上了市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師以豐富的經(jīng)驗,從一張“無用 ”單據(jù)中發(fā)現(xiàn)端倪,最終幫她拿回了4.萬元的工傷賠償。
2011年3月初,28歲的阿姣經(jīng)人介紹來到我市某汽車部件有限公司從事危險程度很高的沖壓工作。其間,公司未與阿姣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為她購買社會保險。7月20日,阿姣在車間沖壓零件時左手食指被壓傷,治療穩(wěn)定后食指無法屈伸落下殘疾。公司雖然負責了阿姣住院期間的醫(yī)療費,但當她要求申報工傷時,卻遭到公司的拒絕。阿姣自己去申請工傷認定,又無法提供勞動關系憑據(jù),她不知如何是好。經(jīng)好心人指點,阿姣找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為阿姣擔任義務法律援助的廣西衡生律師事務所王義勇律師,仔細審查了阿姣的有關資料。王律師發(fā)現(xiàn),阿姣自認為很重要的所謂證據(jù),均很難證實她和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反倒是阿姣認為沒有什么用處的流水單,讓王律師眼前一亮。流水單上有一些人的簽名,而這些人都是阿姣在該單位的同事。原來阿姣平時養(yǎng)成了一個愛“收藏 ”的習慣,上班期間把在崗位工作的流水單基本都保存下來。
王律師認為,雖然流水單上沒有公司的蓋章,但有公司其他勞動者的簽名。如果能證實在流水單上簽名的勞動者是該公司的職工,那么就可以證實阿姣與流水單上簽名的其他勞動者都屬于該公司的職工。功夫不負有心人,在市社會保險所的熱心協(xié)助下,王律師終于查到在流水單上簽名的人員中,公司為其中的幾人購買了社會保險。
于是,王律師以流水單和市社會保險所出具的保險繳納對賬單作為證據(jù)申請勞動仲裁。在證據(jù)面前,公司很快便認可了與阿姣存在勞動關系。因為,解決工傷待遇程序復雜、時間長,如果雙方配合不好,有時兩三年都無法落實。辦案人員了解到確認勞動關系的目的是為了申請工傷時,馬上又主動做公司的思想工作,并就工傷待遇問題進行調(diào)解。而王律師則就法律法規(guī)及解決工傷問題的現(xiàn)狀向阿姣反復解釋,終于使阿姣“官司打到底 ”的態(tài)度開始轉(zhuǎn)變。
上月19日,雙方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 :由公司支付阿姣工傷補償及勞動爭議糾紛相關費用共計4.5萬元 ;阿姣則到市勞動爭議仲裁委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