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煤礦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煤礦逐步建立起自我約束、持續(xù)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加強煤礦安全生產規(guī)范化管理,夯實煤礦安全生產基礎,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動我市煤礦安全生產狀況持續(xù)穩(wěn)定好轉,根據(jù)《國家煤礦安監(jiān)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有關工作的通知》(煤安監(jiān)司辦[2011]25號)、貴州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貴州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貴州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強化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意見》(黔安監(jiān)煤礦[2011]13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通知》(遵府通[2011]1號)等文件精神,我市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在市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在省安監(jiān)局的大力指導和支持下,經過市縣兩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及煤礦企業(y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2011年全市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完成情況
省下達我市2011年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達標礦井26家。按照省安監(jiān)局《關于印發(fā)貴州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的通知》(黔安監(jiān)煤礦[2009]244號)的要求,經市縣兩級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安全生產技術管理人員驗收達標礦井36家,占省下達目標任務的138%,其中一級1家,二級2家,三級33家。分別是:一級達標礦井,桐梓縣大河煤礦。二級達標礦井,六枝工礦集團習水縣馬臨公司四號井、習水縣富鄰煤礦。三級達標礦井,遵義縣野彪一號煤礦、遵義縣銀嶺煤礦、遵義縣泮水鎮(zhèn)宏發(fā)煤礦、遵義縣山盆鎮(zhèn)金虎煤礦、隆鑫煤礦、遵義縣鴨溪鎮(zhèn)萬順煤礦、習水縣富幫煤礦、習水縣雙龍煤礦、習水縣富泓煤礦、習水縣大田壩煤礦、習水縣水地溝煤礦、習水縣馬臨公司三號井、仁懷市梯子巖煤礦、仁懷市蒲竹井煤礦、仁懷市云安煤礦、仁懷市大竹壩煤礦、仁懷市大通煤礦、仁懷市安康煤礦、仁懷市貴平煤礦、仁懷市文興煤礦、仁懷市光華煤礦、桐梓縣萬順煤礦、桐梓縣蔡家塘煤礦、桐梓縣洋巖煤礦、桐梓縣強博煤礦、桐梓縣清河煤礦、桐梓縣銘安煤礦、匯川區(qū)開發(fā)煤礦、赤水市岔角煤礦、正安縣春雷煤礦、道真縣平木山煤礦、鳳岡縣聯(lián)合煤礦、務川縣豐順煤礦。我市2011年度計劃105對礦井達到三級以上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截至11月18日,累計有57家煤礦通過了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礦井驗收,占計劃指標的54.3%,其中二級4家, 三級53家。達二級的4家分別是:遵義縣鑫福煤礦、習水縣木擔壩煤礦、興隆煤礦和桐梓縣容光煤礦;達三級的53家分別是遵義縣三層、大坪、永利、富強、紙房、鑫源煤礦;仁懷市鼎興、聯(lián)發(fā)、大竹壩、三元煤礦;桐梓縣龍華、楊家槽、南椏、道角、松坎、立鎣、松鎣、羊蹬、魯黔、武貴、永盛、桐河、永興、興隆、金陽、坤鼎、鴻森、龍會場、松渝、團圓、同德、黔渝煤礦;綏陽縣尹家山、四埡、聯(lián)營、宏盛煤礦;道真縣洛龍、云峰、浣溪、玉溪煤礦;習水縣富星、仲華、雙龍煤礦;鳳岡縣聯(lián)合煤礦、鳳陽煤礦;務川縣大塘、洋江、玉帶、金旗煤礦;正安縣鐵丁巖、橋溪河煤礦;匯川區(qū)團結煤礦;赤水市岔角煤礦。(分縣匯總:遵義縣7家,桐梓縣23家,仁懷市4家,習水縣5家,匯川區(qū)1家,綏陽縣4家,道真縣4家,正安縣2家,務川縣4家,鳳岡縣2家,赤水市1家)。詳見附件5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部分。
二、主要做法
一是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安全質量標準化是加強煤礦安全基層基礎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是提升煤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的有效途徑,突出體現(xiàn)了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和以人為本、科學發(fā)展的核心理念。近年來,我市在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強化安全基礎、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方面作了一些探索,結累了一些經驗,為改善全市煤礦安全生產狀況做出了貢獻。但是,我市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總體水平仍然偏低,進展不平衡,不能適應我市煤炭工業(yè)安全發(fā)展的需要。全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都充分認識到,加快完善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體系,精心組織,強力推進,把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才能促進我市煤礦安全生產狀況持續(xù)穩(wěn)定好轉奠定基礎。
二是加強領導,明確職責。為加強我市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組織領導、統(tǒng)籌協(xié)調,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成立了遵義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余遵義任組長,市安監(jiān)局、市工能委、遵義煤監(jiān)分局主要領導任副組長的遵義市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安監(jiān)局,負責制定工作計劃、細化規(guī)劃目標、制定考核辦法、組織考評驗收等。各產煤縣區(qū)、(市)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小組,明確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部門或機構,完善責任制,建立獎懲制度,嚴格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評級,確保達標建設工作的落實。
三是組織調研,制定方案。年初,市政府副市長余遵義同志率領市安監(jiān)局、市工能委、遵義煤監(jiān)分局的主要負責同志和有關人員,深入到重點產煤縣、區(qū)(市)和煤礦企業(yè),就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開展調研座談并征求意見,在此基礎上,印發(fā)了《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通知》(遵府通[2011]1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遵義市2011年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通[2011]100號)。為全面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礎。
四是落實責任,細化措施。2月,市政府召開全市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會,對全年工作進行專門部署,層層分解下達指標,明確要求2011年全市
30對礦井達標。其中:遵義縣、桐梓縣、習水縣、仁懷市各6對,匯川區(qū)、綏陽縣、正安縣、道真縣、務川縣、鳳岡縣各1對。各縣、區(qū)(市)政府領導與市政府領導簽定了工作責任書,要求各縣、區(qū)(市)要將達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煤礦企業(yè),于3月底前將煤礦名單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與此同時,市政府辦公室還印發(fā)了《遵義市
2011年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方案》,將目標要求細化到全年12個月,71項目標任務明確具體,并要求實行月調度制度。明確凡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二級以上標準的煤礦,由市領導小組獎勵10萬元,各縣、區(qū)(市)也要制定激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