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加強檢修現場安全管理
檢修現場要做到“四明確、四檢查、四把關”。
(1) “四明確”是指檢修前要明確工作任務,明確工作地點,明確臨近帶電部位,明確安全措施、危險點及注意事項。
(2) “四檢查”是指檢修人員工作前要檢查設備
名稱、編號是否與工作票相一致;檢查設備電源是否確已斷開;檢查工作地點與帶電設備距離是否符合規(guī)程要求,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要求;檢查工作地點是否在接地線保護范圍之內。
(3) “四把關”是指檢修工作人員工作時要把好
開工關、轉移關、間斷關、收工關。也就是在履行開工許可手續(xù)后,方可進入工作現場;工作轉移必須經過工作負責人,由工作負責人將工作人員帶到新的檢修設備位置,重新詳細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工作間斷必須重新檢查安全措施,重新帶領檢修人員到檢修現場;工作結束時必須使設備恢復原樣,做到誰拆誰動誰恢復,嚴禁單人重返檢修現場。
10 加強與地方政府的協(xié)調配合
(1) 加大電力執(zhí)法工作力度。供電所應積極主
動與當地政府、公安機關交流情況,溝通信息,加強防范,遏制外力破壞電力設施案件的發(fā)生。對在保護電力設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個人給予一定的獎勵,以調動有關執(zhí)法單位的工作積極性。
(2) 每季度召開1次防范、打擊盜竊電力設施的研討會,及時總結通報相關單位、個人的工作情況和信息,以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和群眾參與保護電力設施的積極性。
(3) 深入開展電力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對《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法規(guī),除供電所通過適當的方法進行宣傳外,地方政府也應將其列入普法內容進行深入宣傳。沿線群眾法制觀念的強弱直接關系到電力設施保護工作能否順利進行,對《電力設施保護條例》要廣為宣傳,使沿線群眾家喻戶曉。供電所安全員、宣傳員、巡線員既要做學法、用法的模范,更要做好宣傳法律、法規(guī)的帶頭人。對工作認真負責的職工要給予表彰、獎勵;對不按規(guī)定護線的職工要進行批評教育或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4) 供電所要定期對巡線員進行線路結構、巡視重點、電力設施保護等方面的技術培訓,提供交流經驗的機會,使他們掌握必要的護線專業(yè)知識,不斷提高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總之,農村供電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要抓住重點,區(qū)分輕重緩急,誰主抓誰負責,不搞責任共擔。要做到心中有數,并要下功夫、花時間、花精力、長抓不懈。一方面要教育職工艱苦奮斗,任務不能減,標準不能降,干勁不能少,學習不能松;另一方面,要加強檢查監(jiān)督,加強考核力度,獎罰分明,重獎重罰,用嚴格的管理根治事故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