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條 正在使用的尾礦庫進行回采再利用、經批準閉庫的尾礦庫重新啟用或者改作他用時,必須按照尾礦庫建設的規(guī)定進行技術論證、工程設計和安全評價。
對正在使用的尾礦庫或者對閉庫尾礦庫進行回采再利用的,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規(guī)劃在庫內進行回采和排沙、排水;繼續(xù)使用原尾礦壩和排洪設施的,不得影響原尾礦壩和排洪設施的安全。
尾礦庫再利用生產完成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尾礦庫閉庫的規(guī)定,進行閉庫。
尾礦庫超設計庫容排放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經限期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實施閉庫。
第十六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尾礦庫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中未履行職責的,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其對尾礦庫實施停產整頓,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ㄒ唬┪窗从嘘P規(guī)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分配職工上崗作業(yè)的;
(二)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按照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yè)的;
?。ㄈ┚芙^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人員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隱瞞事故隱患、不如實反映情況的;
?。ㄋ模┪窗凑找?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尾礦庫事故或者重大險情的。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在尾礦庫建設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責令停止尾礦庫建設或者停產停業(yè)整頓,可以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ㄒ唬┙ㄔO項目沒有安全設施設計的;
?。ǘ┙ㄔO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未按照規(guī)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查同意的;
?。ㄈ┙ㄔO項目安全設施未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的;
?。ㄋ模┙ㄔO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安全設施未經驗收合格的。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將尾礦庫建設項目發(fā)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