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范圍
京石客運專線跨西四環(huán)路特大橋0#~16#墩。
編制目的
樁基、墩身施工過程中,吊車作業(yè)頻繁,為規(guī)范作業(yè),科學施工,保證工程安全有序的進行生產,特編制此措施。
吊車作業(yè)過程中防觸電安全措施
3.1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作業(yè)。
3.2在高壓線一側作業(yè)時,必須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
輸電導線電壓(kv) | 1以下 | 1~15 | 20~40 | 60~100 | 220 |
允許沿輸電導線垂直方向最近距離(m) | 1.5 | 3 | 4 | 5 | 6 |
允許沿輸電導線水平方向最近距離(m) | 1 | 1.5 | 2 | 4 | 6 |
3.3夜間吊裝時要做好場地照明,無照明死角。
3.4吊車旋轉半徑不得伸入最小安全距離范圍內。
4.吊車作業(yè)過程中注意事項
4.1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交底,聽從統一指揮。
4.2使用吊車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行吊裝作業(yè)。
4.3 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一指揮,動作一致。
4.4 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查,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4.5長期不用的起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測、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4.6 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8~10。
4.7 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以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8 大雨、大雪、大霧及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
4.9吊車行走道路和工作地點應堅實平整,以防沉陷發(fā)生事故。
4.10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勻、要慢、支點要穩(wěn)固,防止撬滑發(fā)生事故。
4.11構件在未經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準松繩脫鉤。
4.12起吊笨重物件時,不可中途長時間懸吊,停滯。
4.13起重吊裝所用之鋼絲繩,不準觸及有電線路,不準和堅硬物件磨擦。
4.14遵守有關起重吊裝的“十不吊”中的有關規(guī)定。
4.15吊鉤的懸掛點應與被起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線上,吊鉤的鋼絲繩應保持垂直。落鉤時應防止被起吊物局部著地引起吊繩偏斜。
4.16安置吊機的地基應夯實穩(wěn)定,支腿應牢固,防止吊機傾倒,吊裝作業(yè)利用列車間隔時間,且設專人防護.
4.17起吊大件或不規(guī)則物件時,應在被起吊物上牢固綁扎牽引繩,防止搖擺過大。
4.18起吊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械額定荷載的95%。
4.19起吊機械在既有線施工時,應有防護員在場,確認列車通過時間,利用列車間隔時間進行作業(yè),當聽到防護員喇叭時立即停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