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是鍋爐使用的高峰期,也是鍋爐事故多發(fā)季節(jié),為了確保冬季在用鍋爐安全運行,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xiàn)將有關鍋爐使用安全提示如下:
1、鍋爐房的管理人員、司爐人員、水質化驗人員應接受專門技術培訓,持有相應資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2、掌握本單位鍋爐爐使用情況,了解鍋爐緊急情況的處理方法。
3、常壓熱水鍋爐使用的單位,必須確保鍋爐系統(tǒng)的非承壓性,讓鍋爐本體上的透氣管暢通。決不能在透氣管上加裝任何閥門,也不能將透氣管封堵。透氣管的直徑不能縮小,冬季還要防止透氣管被冰凍。
4、鍋爐在運行中、作業(yè)人員應執(zhí)行有關鍋爐安全運行的各項制度,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5、嚴禁鍋爐違章操作、違章運行。鍋爐在運行中,應保證汽壓、水位、溫度正常。
6、鍋爐在使用中,其自動控制及聯(lián)瑣保護裝置應完好,不應在非保護狀態(tài)下運行。
7、做好鍋爐房巡回檢查工作,及時發(fā)現(xiàn)和妥善處置安全隱患。
8、要合理供氣,節(jié)約供氣,杜絕跑、冒、漏,防止燙傷。
9、鍋爐使用的單位,要加強對鍋爐房的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組織人員對使用的鍋爐進行一次全面認真的自查,對自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認真地及時整改。特別是未取得使用證、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安全閥和壓力表等安全附件未經校驗的鍋爐不得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