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專業(yè)安裝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一定的鍋爐安裝經驗,一般應有三年以上鍋爐安裝歷史,安裝質量好。
(2)具有安裝所需的各類技術人員,分別掌握鍋爐結構、施工工藝、技術檢驗、土建、電氣、機械等有關知識,并能貫徹執(zhí)行規(guī)程、規(guī)定和標準。
(3)具有安裝所需的各類專業(yè)工種。焊工應是合格的焊工,焊工的操作技能應與申請的安裝設備相適應。脹管工人應具有脹接方面的基本知識和熟練的操作技能。
(4)具有正式的施工工藝程序、焊接工藝評定試驗及脹接工藝。
(5)具有與所申請的安裝設備相適應的安裝機具。
(6)具有完整的質量檢驗制度及原材料、鍋爐元件驗收制度。
專業(yè)安裝單位要向省級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由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對申請單位進行審查,省級勞動部門根據審查情況進行批復,審查同意的發(fā)給安裝單位許可證明。安裝單位若不能保證安裝質量,多次發(fā)生安裝質量問題,或因安裝質量問題發(fā)生重大事故,勞動部門可令其限期整頓以至撤銷其安裝資格。
鍋爐使用單位,若有安裝能力,經當地勞動部門審查同意后,可自行安裝立式鍋爐和快裝鍋爐。其余類型的鍋爐。尤其是散裝出廠的鍋爐,一般不應由使用單位自行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