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粒狀和粉狀的藥品,不得直接倒入器皿中,必須用匙取出,有腐蝕性藥品必須用瓷匙取出。
2、對于不了解其性質的藥品,不得隨意放置和混合,不得任意實驗,一切化學分析藥品,禁止用鼻嗅、嘴嘗或直接用手觸動。
3、化學藥品禁止任意亂放,使用時必須將器皿口朝外,把溶液慢慢倒入池內(nèi),器皿口不準對人,用完的廢溶液必須倒入池內(nèi),并開放冷水隨時沖掉。
4、凡有毒性、易燃、易爆、易揮發(fā)、麻醉性和刺激性氣味的藥品,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使用前必須首先了解其技術、化學性能、使用的方法并熟知注意的事項,掌握操作方法后,方可操作。
?。?)在開啟瓶口時須對無人處,以防藥品崩濺傷人。
(3)對劇毒、刺激性和麻醉性以及揮發(fā)性的藥品,必須在通風條件良好的通風櫥內(nèi)進行。
?。?)取用有毒或劇毒液體藥品時,必須使用移液管,嚴禁用口直接吸取。
?。?)加熱或配制易燃、易爆品時,禁止接近煙頭和易燃品,選擇安全處操作。
?。?)使用有毒、劇毒藥品時,操作結束后立即將器皿沖洗凈,試驗臺擦干凈,手洗干凈。
5、過氯酸冒煙時,嚴禁用手拿取。
6、化驗分析人員每次操作結束后,特別是在飲食前,必須徹底的清洗手和面部,嚴禁使用儀器充當餐具或飲食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