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事故調查的一個根本目的,就是預防事故以致最終消滅事故。為實現(xiàn)這一目的,事故調查必須遵循基本的哲學原理。
事故調查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表現(xiàn)為相互聯(lián)系相互依存的緊密關系
事故調查的主要任務是,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改進工作的措施。這是事故調查的精髓所在,是事故預防的根本途徑。
事故原因是按照事故致因理論,采用取證、實驗、推理以及其他科學方法,對符合事故發(fā)生實際情況的各種誘因和機理的客觀描述,是對各種事故現(xiàn)象的本質認識,是對一起事故特殊規(guī)律性的理性認識,同時也是總結事故經驗教訓的基礎。
預防措施是針對事故原因提出的預防事故發(fā)生的一系列辦法,是對事故各相關誘因的總結提煉和對事故經驗教訓的高度概括,是對同類事故和更多事故一般規(guī)律性的認識。這種帶有一般規(guī)律性的認識,可以直接用于能動地指導事故預防工作。預防措施經過實踐檢驗,證實是具有真理性的認識,就可以上升到更高的層次,作為預防事故的方針、政策確定下來,待條件更加成熟,就可以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因此,正確的預防措施也是制定以預防事故為主要目的的安全方針、政策和法律的依據(jù)。
每發(fā)生一起事故,就分析一次事故原因,積累一些經驗教訓,完善一批預防措施,改進一步安全狀況,經驗教訓和預防措施越來越豐富,對事故發(fā)生的客觀規(guī)律的認識越來越深刻,預防事故的效果就越來越顯著,從而逐漸達到減少、避免和消滅事故的目的。
事故調查過程是辯證唯物論的認識論的運用過程
一個事故的發(fā)生,往往是多種原因共同作用的結果,包括組織管理方面的差錯、人為因素、部件失靈、偏離正常操作條件、外界干擾和自然力量等,十分復雜。事故調查組要通過記錄事故現(xiàn)場、收集物證、詢問事故目擊者、提取相關人員口供、查閱大量資料等工作,獲取有關材料,形成對事故發(fā)生過程的感性認識,然后通過對感性材料的整理、改造和綜合,經過概念、判斷和推理的階段,必要時結合科學實驗和研究,才能逐漸形成關于事故發(fā)生過程的完整認識,從而抓住事故的本質、事故的全體和事故的內在聯(lián)系,產生合乎邏輯的事故發(fā)生機理的結論,即客觀地描述出事故發(fā)生的原因,達到對事故更深刻、更正確、更完全的認識。
盡管事故的原因已經找到,但這只是關于這一起事故發(fā)生原由的認識,相對于同類事故和其他事故,還是一得之功、一孔之見。為預防同類事故和更多事故再次發(fā)生,還需要對事故的原因進行進一步提煉、總結,舉一反三,拿出對這類事故和更多事故的規(guī)律性的認識,來指導預防事故的行動,亦即制定出預防事故的更廣泛的措施。
預防措施制定以后,事故調查工作并未完結。人們的認識運動,在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后,還必須經過實踐的檢驗。人類認識的歷史告訴我們,許多理論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經過實踐的檢驗而糾正它們的不完全性;許多理論是錯誤的,經過實踐的檢驗而糾正其錯誤。這些預防措施是否真理,需要把它應用于預防事故的實踐,通過實際工作成效來檢驗,看它是否能夠達到預想的目的。
一般來說,預防措施是從真實的事故,通過嚴肅認真的一系列調查工作得來的,具有最高的針對性、合理性、科學性、有效性。但是,預防措施完全符合客觀實際取得預想效果的情況是很少的。這是因為人們對事物的認識有局限性,今天的認識可能被明天的認識取代,任何認識過程都是不斷深化、逐步逼近事物本來面目的無限循環(huán)過程,隨著時間的推移、科技水平的提高,人們認識事物本質的水平也在不斷提高。事故原因是復雜的,即使同一類型的事故,每次發(fā)生的原因也是不盡相同的。因此,對事故原因的任何描述都只能代表目前的一種認識狀態(tài),預防措施來源于事故原因,也就不應該是一成不變的,許多時候可能要對預防措施反復檢驗多次,才能糾正其缺陷和錯誤,并可以反作用于事故調查工作,糾正和完善事故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