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 | 序號 | 考核內容扣分標準 | 應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數(shù) | 扣分原因 | 扣減分數(shù) | 實得分數(shù) | ||||
項目質檢員 | 1 | 未能遵守國家《建筑法》和有關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chǎn)法令、法規(guī),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zhí)行上級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chǎn)規(guī)章制度,扣10分。 | 10 | |||||||
2 | 未能認真執(zhí)行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在檢查工程質量的同時,嚴格要求安全技術措施到位,扣15分。 | 15 | ||||||||
3 | 未能參與制訂項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標,配合安全員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扣15分。 | 15 | ||||||||
4 | 未能認真執(zhí)行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在抓好質量的同時,兼管安全工作,扣20分。 | 20 | ||||||||
5 | 未能嚴格按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程、規(guī)范要求把關,發(fā)現(xiàn)材料和施工工藝上的問題有權制止,參與安全物資進場驗收工作,扣20分。 | 20 | ||||||||
6 | 參加安全會議,未能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議,扣10分。未能參加各項安全生產(chǎn)檢查,扣10分。 | 20 | ||||||||
合計 | 100 | |||||||||
考核負責人 | 考核成員 | |||||||||
受考核人 | 考核時間 | 考核結果 | ||||||||
注:
1、每3個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考核;
2、考核結果分為“稱職”、“較稱職”、“不稱職”三類,其中實得分數(shù)達到90分以上(包括90分),評為“稱職”;實得分數(shù)小于90分且大于或等于70分,評定為“較稱職”,實得分數(shù)在70分以下,評定為“不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