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再如:河南省三門峽市義馬千秋鎮(zhèn)二十里鋪村新建聯辦礦2001年3月10日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人,重傷3人。也是因煤礦礦長和工人不懂煤礦安全知識引起的事故。該煤礦井下供電用雙芯白膠線、照明用白熾燈炮、電器開關用明閘刀,煤電鉆電纜破舊爛皮、平均不到一米一個雞爪子接頭,煤電鉆接線柱外露,開關一開,引起的火花外竄;礦井又是事實上的獨眼井,用一臺5.5KW的局扇在立井口(井深近200米)向井下供風,且局扇時開時停;用的又是塑料編織布風筒,漏風極其嚴重。井下瓦斯因風量不足而積聚。工人只知井下風不好,熱的難受,不知風量不足會引起瓦斯積聚。詢問有的礦工有的甚至于不知什么是瓦斯,更不知瓦斯會爆炸,所以帶煙草、打火機下井的也有。像這樣的煤礦竟然存在了數年,礦長也有“礦長資格證”,竟然對煤礦安全生產知識一竅不通,持有“特殊工種證”的工人也不懂自已的應知應會。這樣的煤礦怎能不出事故?持有“證件”的人到底培訓沒有?培訓了又是如何培訓的?這樣的煤礦安全生產技術培訓效果又能起什么作用。假若這些煤礦的礦長懂得煤礦安全知識,假若煤礦的礦工懂得煤礦最基本的安全知識,假若煤礦安全培訓都使受訓之人學夠時間、應知應會學會真懂,井下無風或微風生產,明火明電明刀閘下井,井下放明炮,瓦斯積聚,電器失爆,電線頭代替按鈕等等,這些顯而易見的嚴重違章之事就不可能存在或存在的機會大大減少。上述的事故就有可能不會發(fā)生。
類似以上的事故案例枚不勝舉。都是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造成的。也都是不懂煤礦安全生產技術造成的。然而血的教訓仍不能喚醒某些人的良知。在現階段有些人仍存在著錯誤的觀點。
一是有的煤礦礦長不愿參加安全技術培訓,認為煤礦沒啥技術可學,只要有力氣,誰都能干。
二是有的煤礦礦長培訓怕花錢。專尋培訓天數少,花錢少,發(fā)證考試不嚴的培訓班。
三是有些煤炭管理部門的官員也認為煤礦安全生產技術培訓沒必要,培訓幾天走走過場,發(fā)個證就算了,不必太認真。
存在前兩種錯誤觀點的并不可怕,只要通過強制的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強制的安全監(jiān)察是可以改變的。但存在第三種觀點的人就比較可怕了,特別是這種觀點在煤炭管理部門官員們身上存在就更可怕了。這種魚目混珠的培訓,真假“證件”的濫發(fā),給煤礦事故埋下了很大的隱患。在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一年多來監(jiān)察中發(fā)現,有的地區(qū)確實存在有“培訓”2~7天就發(fā)證的現象。還有的“培訓”是把煤礦應該發(fā)證的人員集中起來,講三天課就發(fā)證,是“瓦斯檢查員”的發(fā)“瓦斯檢查員證”,是“放炮工”的發(fā)放“放炮工證”,是“絞車工”的發(fā)“絞車工證”,是“礦長”的就發(fā)給“礦長資格證”??傊?一個“培訓班”下來,想要什么證就發(fā)給什么證。
從法律上講,辦不符合培訓要求的培訓班,學習時間短、學習內容少,不能讓參加學習的人學到真正的煤礦安全生產技術知識,不僅僅是在圖財,而且是在害別人的命,是應該負法律責任的。發(fā)證機關不堅持原則濫發(fā)“證件”,其實就是在草菅人命,也應該負法律責任。對于這種人應該追究刑事責任、繩之以法。
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狠抓強制性安全生產技術培訓的目的,就是要讓干煤礦的人懂得煤礦安全,懂得如何搞好煤礦安全,就是要讓礦工自已能保護自已,做到不違章操作、不違章作業(yè),不當煤礦事故的創(chuàng)造者。要做到礦工人人懂安全,每個煤礦職工都要認真地接受煤礦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并且要作到學夠時間,學到知識,決不能自欺欺人,不懂裝懂。
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及其辦事處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指示,具體落實黨和國家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的關懷,在煤礦安全領域落實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的精神,為保護礦工的生命安全,為礦工家屬能有一個完整的家而工作的。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是煤礦職工的保護神。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十分重視煤礦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工作。對煤礦安全生產技術培訓的機構以及“證件”的發(fā)放都有明確的現定。各級部門、各類煤礦只要按照規(guī)定認真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技術的培訓工作就能夠抓好。抓好安全培訓工作,煤礦職工的安全生產素質就有可能獲得很大的提高,煤礦的安全工作就有了重要的保證。
從長遠看,培訓機構與發(fā)證機關不能統(tǒng)一在一起,培訓與發(fā)證一體化是不合適的。培訓機構與發(fā)證機關應該分開來。培訓機構負責授課,發(fā)證機關負責考察考試和發(fā)證。形成相互制約的機制。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也要對培訓及發(fā)證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察,特別是煤礦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引起的煤礦事故,要監(jiān)察培訓及發(fā)證機關的責任,追究那些不負責任濫發(fā)“證件”的違法人員的責任。使煤礦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工作真正抓好,使煤礦安全監(jiān)察的關口前移,把煤礦事故的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煤礦的安全生產就有了重要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