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通過健全急救備用藥品管理制度,使檢查制度落實到位,防止出現(xiàn)過期、變質藥品;避免貯備藥品數(shù)量過多影響成本控制;防止藥物貯存不當而導致藥品療效下降;堵塞藥品管理漏洞。
二、依據(jù):《藥品管理法》
三、適用范圍:臨床科室“備用藥品”審核、檢查的管理工作
四、內容
(一)備藥品種、基數(shù)審核。
建立合適藥品貯存基數(shù),由科室負責人提交備藥計劃,報醫(yī)務科和藥劑科共同審核,由醫(yī)療主管院長簽批。各科根據(jù)疾病特點確定所需藥品需求量,備藥既要保證臨床用藥需要,又要避免積壓,
(二)使用登記管理
急救藥品的領取、使用要進行登記,記錄上應清楚地記載藥品的名稱、批號、規(guī)格、生產(chǎn)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況及使用后補充藥品的名稱、生產(chǎn)廠家、批號等內容。
(三)備用藥品的檢查
1、科室護士長為所在科室藥品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監(jiān)督科室管理藥品,指定責任感強的護士專門管理科內藥品,明確職責,定期全面檢查科內藥品。檢查頻率:護士每天對科室所有藥品數(shù)量進行交接檢查,護士長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檢查1次并記錄。
2、建立《藥品質量檢查記錄表》,檢查者對檢查情況如實記錄。藥房人員每月不定期下病區(qū)抽查藥品管理情況,對于存在問題及時反饋給相應部門,做到層層把關。檢查內容包括:藥品數(shù)量、藥物有無變質、變色等質量問題及有效期,任何藥品貯存盒上都標有有效期限,便于檢查者核對。對于效期<6 月且科內使用量少的藥品,及時提醒更換。
(四)備用藥的使用
藥品使用按“領新用舊”原則,為杜絕科室藥品管理不當或更換不及時造成安全隱患或不良后果,科室應堅持批號舊的先用。
(五)備用藥的擺放
1、實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藥品分類定位放置,通常將使用頻率高的藥物放在第一層,使用頻率少的藥物放在最上一層。
2、所有藥品貯存盒或瓶外標識清楚,便于清點,標識內容:品名、劑量、單位、基數(shù)量及有效期。
3、基數(shù)藥品使用標志:基數(shù)藥品未使用時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時補充,各班清點時一目了然。
(六)備用藥品的交接
建立“藥品基數(shù)交接記錄單”,做到班班交接、賬物相符、確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進行循環(huán)交接。
(七)、毒麻、一類精神藥品的管理
1、制定嚴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貯存基數(shù),專人定位定數(shù)、專柜上鎖管理,實行班班交接,確保賬物相符,鑰匙隨身攜帶。
2、建立“病區(qū)毒麻藥品使用登記本”,完善使用記錄。
3、毒麻、一類精神藥品實行“日清日畢制”。
4、領用毒麻藥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藥品(如度冷丁等),須憑處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藥房換取備用藥,由于人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況,當事人需提交事情經(jīng)過報告,并報科室護士長→科護士長→藥學部門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