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慶郵政局轉運站搬運員覃茂輝向本報投訴,他受工傷后被單位辭退,從今年3月至今沒拿到一分錢誤工費。
覃茂輝介紹,他是重慶郵政勞務公司員工,被單位派往重慶郵局郵區(qū)中心局做搬運工。去年9月18日,根據(jù)搬運班的工作安排,他從菜園壩火車站轉運室旁邊的餐館到其工作崗位火車站臺的途中,被正在推進的列車車體撞倒受傷(重慶鐵路醫(yī)院診斷為中型顱腦損傷等),并經渝中區(qū)勞動局認定為工傷。去年11月7日覃出院后,又被安排到搬運崗位上班,直到今年3月22日,他突然被郵局辭退。
重慶市郵局郵件轉運分局人事員楊女士介紹,今年3月17日,覃茂輝因在生產辦公現(xiàn)場尋釁打架被公司開除,故從4月開始覃就不是公司員工,所以不再為其發(fā)放工資。但楊表示,由于是提前與覃解除勞動合同,他們除了補發(fā)其3月份的工資,還可補償一個月工資。
對此,渝中區(qū)勞動局工作人員馬先生建議,覃茂輝雖然被開除,但由于其是在工作期間受傷,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經認定為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情況的,還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直接決定享受工傷待遇的標準,只有根據(jù)勞動功能障礙和生活自理障礙的不同等級,才能決定職工應當享受的具體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