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場總指揮:秩序部經理/總值班(若總值班遇此事件,第一時間通知秩序部經理,同時匯報物業(yè)總經理);
2總協調:物業(yè)總經理;
3權限:現場總指揮可以任意調度公司所有人員,接指令者必需服從,各部門在崗工作人員應按下述流程和職責操作,如工作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均向總指揮請示;
4項目公共區(qū)域內禁止任何人士毆斗,工作人員一旦發(fā)現有毆斗情況,應立即予以制止,控制事態(tài),避免滋擾其他人士。
5當毆斗行為擴大或造成人身受傷,財產損失時,應立即通知現場總指揮,然后報警處理,工作人員做好現場人員救護,財產損失拍照留證工作。
6暫押肇事者至交警方處理,如肇事者逃逸,記錄事件經過及當事人特征,身份證明交于警方追捕。
7注:管理人員處理毆斗事件時應避免動用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