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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6.1.1 傷員的處置
????當?shù)蒯t(yī)療衛(wèi)生部門負責獲救傷病人員的救治。
????6.l.2 獲救人員的處置
????當?shù)卣裾块T或獲救人員所在單位負責獲救人員的安置;港澳臺或外籍人員,由當?shù)卣郯呐_辦或外事辦負責安置;外籍人員由公安部門或外交部門負責遣返。
????6.1.3 死亡人員的處置
????當?shù)卣裾块T或死亡人員所在單位負責死亡人員的處置;港澳臺或外籍死亡人員,由當?shù)卣郯呐_辦或外事辦負責處置。
????6.2 社會救助
????對被救人員的社會救助,由當?shù)卣裾块T負責組織。
????6.3 保險
????6.3.1 參加現(xiàn)場救助的政府公務人員由其所在單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6.3.2 參加救助的專業(yè)救助人員由其所屬單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6.3.3 國家金融保險機構要及時介入海上突發(fā)事件的處置工作,按規(guī)定開展賠付工作。
????6.4 搜救效果和應急經(jīng)驗總結
????6.4.1 搜救效果的總結評估
????(1)海上搜救機構負責搜救效果的調(diào)查工作,實行分級調(diào)查的原則。
????(2)海上交通事故的調(diào)查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6.4.2 應急經(jīng)驗總結和改進建議
????(1)海上搜救機構負責應急經(jīng)驗的總結工作,實行分級總結的原則。
????(2)海上搜救分支機構負責一般和較大應急工作的總結;省級海上搜救機構負責重大應急工作的總結;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負責特大應急工作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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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應急保障
????7.1 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有關通信管理部門、單位均應按照各自的職責要求,制訂有關海上應急通信線路、設備、設施等使用、管理、保養(yǎng)制度;落實責任制,確保海上應急通信暢通。
????7.2 應急力量與應急保障
????7.2.1 應急力量和裝備保障
????(1)省級海上搜救機構收集本地區(qū)可參與海上應急行動人員的數(shù)量、專長、通信方式和分布情況信息。
????(2)專業(yè)救助力量應按照海上搜救機構的要求配備搜救設備和救生器材。
????(3)省級海上搜救機構依據(jù)《海上搜救力量指定指南》,收集本地區(qū)應急設備的類型、數(shù)量、性能和布局信息。
????7.2.2 交通運輸保障
????(1)建立海上應急運輸保障機制,為海上應急指揮人員趕赴事發(fā)現(xiàn)場,以及應急器材的運送提供保障。
????(2)省級海上搜救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配備應急專用交通工具,確保應急指揮人員、器材及時到位。
????(3)省級海上搜救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與本地區(qū)的運輸部門建立交通工具緊急征用機制,為應急行動提供保障。
????7.2.3 醫(yī)療保障
????建立醫(yī)療聯(lián)動機制,明確海上醫(yī)療咨詢、醫(yī)療援助或醫(yī)療移送和收治傷員的任務。
????7.2.4 治安保障
????(1)省級海上搜救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與同級公安部門建立海上應急現(xiàn)場治安秩序保障機制,保障海上應急行動的順利開展。
????(2)相關公安部門應為海上應急現(xiàn)場提供治安保障。
????7.2.5 資金保障
????(1)應急資金保障由各級財政部門納入財政預算,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合理承擔應由政府承擔的應急保障資金。具體參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省級海上搜救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按規(guī)定使用、管理搜救經(jīng)費,定期向同級政府匯報經(jīng)費的使用情況,接受政府部門的審計與監(jiān)督。
????7.2.6 社會動員保障
????當應急力量不足時,由當?shù)卣畡訂T本地區(qū)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各類民間組織和志愿人員等社會力量參與或支援海上應急救援行動。
????7.3 宣傳、培訓與演習
????7.3.1 公眾信息交流
????公眾信息交流的目的是使公眾了解海上安全知識,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增強應對海上突發(fā)事件能力。
????(1)海上搜救機構要組織編制海上險情預防、應急等安全知識宣傳資料,通過媒體主渠道和適當方式開展海上安全知識宣傳工作。
????(2)海上搜救機構要通過媒體和適當方式公布海上應急預案信息,介紹應對海上突發(fā)事件的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