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機構(如交通安全委員會),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所有的車輛、船只加強管理,對駕駛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交通安全應與安全生產同布置、同考核、同獎懲。
2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監(jiān)督、考核、保障制約機制,必須實行“準駕證”制度。無本企業(yè)準駕證人員,嚴禁駕駛本企業(yè)車輛。落實責任制,對所管轄車輛和駕駛員能夠進行安全有效制約。
3 各級行政領導,必須要經常督促檢查所屬單位車船交通安全情況,把車船交通安全作為重要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并及時總結,解決存在的問題,嚴肅查處事故責任者。
4 必須認真執(zhí)行國家交通法規(guī),建立健全本企業(yè)車船交通管理制度,嚴密安全管理措施,做到監(jiān)督、檢查、考核工作到位,保障行駛安全。
5 各種車輛、船只的技術狀況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安全裝置完善可靠。對車輛、船只必須定期進行檢修維護,在行駛前、行駛中、行駛后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危及交通安全問題,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行駛。
6 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提高駕駛員隊伍素質。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和駕駛技術水平。對考試、考核不合格或經常違章肇事的不準從事駕駛員工作。
7 嚴禁酒后駕車,私自駕車,無證駕車,疲勞駕駛,超速行駛,超載行駛。嚴禁領導干部迫使駕駛員違章駕車。
8 在裝運整體重物時,嚴禁人貨混載。
9 在廠(公司)內的車輛速度應有明確的限制。
10廠內特種車輛,除規(guī)定座位外,不得搭乘。
11各種車輛和起升設備在架空高壓線附近作業(yè)時,必須劃定明確的作業(yè)范圍,并設專人監(jiān)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