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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機修隊
現場負責人:
施工起止時間:
電焊部位:副立井底
因罐籠防護擋板需要焊接,需在副立井底電焊。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223條規(guī)定,為確保電焊下井作業(yè)安全,特制訂以下安全操作措施:
安全技術措施:
1、由現場負責人 按本安全措施進行組織落實,安全科設專職安全員現場監(jiān)督。
2、通風科派專職瓦檢員檢查作業(yè)點20米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瓦斯?jié)舛炔坏么笥?.3%,施工中進行不間斷的瓦斯檢查,超過規(guī)定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向調度室和有關領導匯報。
3、人員進入焊接地點前先觀察周圍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施工前,電焊點10米內必須設置有供水管路分支,接通管路至施工地點,電焊前、后用水濕潤施工地點,并配備兩個滅火器,要徹底清理焊接部位附近浮煤。
5、焊接地方風量不得低于500m3/min。
6、焊接工具必須放置在安全的地點,電焊接線必須按完好標準進行連接。
7、嚴禁私自更改電焊部位和更改施工起止時間。
8、 電焊作業(yè)由 操作,其他人員不準操作,同時要兩人以上在旁邊監(jiān)督,一旦發(fā)現異?,F象應立即處理。
9、電焊時,焊機掛在無人靠近的地方,防止他人不慎觸電,并由跟班隊長在工作地點進風和回風流中分別懸掛便攜式瓦檢儀,隨時監(jiān)查氣體狀況,氣體超過0.3%(CH4),立即停止作業(yè)。
10、突然停風或風量減少時,嚴禁電焊,安全員立即向調度室匯報。
11、工作完畢后,要及時用水噴灑、清理,并由現場負責人及安全員、瓦檢員在工作地點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12、焊接完畢后,焊接設備要及時升井,不準放在井下。
通風科意見:
安全科意見:
調度中心意見:
值班礦長意見: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