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做好判層記錄,當出現不進尺,蹩泵等不利情況時應立即停止鉆進起鉆。
(20)在鉆進過程中,立軸上或后面的鉆桿發(fā)生搖晃時,禁止用手扶送水器和送水管,以免擊傷。
(21)機上操作給進把和升降機人員,應全神貫注,要站在手把翻轉范圍之外,以免手把翻轉傷人。
(22)上、下鉆具時,前后要互相聯系,密切配合好,操作升降機要穩(wěn)、準,嚴防墩桿、跑鉆。在擴孔、掃孔、掃脫落巖芯或鉆進不正常時,均須由班長或熟練鉆工操作,新工人經過培訓上崗操作鉆機時,班長必須親自在旁邊進行指導。
(23) 巖芯管提出孔口后,應立即蓋好孔口,并不準用手試探或用眼觀察管內殘留巖芯。打高角度鉆孔時起鉆后禁止觀看孔內。以防殘留巖芯脫落傷人。
(24) 在機械運行時,不得進行部件的拆卸和修理,禁止用手或腳直接制動機械的運轉部位。
(25) 每班要在下鉆前檢查天輪、滑車的固定螺絲和機械的各部的軸、鍵、銷、輪子是否牢固,機械的外部運轉部分的鍵、銷不得突出在外以防傷人。
(26)在巷道內搬運長鉆具時,要注意周圍的各種情況,防止碰壞絲扣或觸電傷人等。
(27)正常鉆進時如電器發(fā)生故障或停電,應立即將鉆具提起,提離孔底至安全地段。
(28)禁止在提、下鉆具時以牙鉗或鏈鉗代替墊叉和用腳勾取墊叉。
六、探放水操作
1、在接近積水地區(qū)掘進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積水前進行探放水時,必須根據編制的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規(guī)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進行施工,不經技術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改動。
2、在巷道的掘進過程中,探60米掘55米,至少保證5米的超前探測距離。在巖系底層有強含水層并有突水危險的工作面,超前距離適當增加。
3、工作面探放水時,遇到下列情況,必須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經技術人員確定的探水線進行探放水操作:
(1)????? 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時。
(2)????? 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溶洞和導水陷落柱時。
(3)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連通的斷裂構造帶時。
(4)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鉆孔時。
(5)接近有水的灌漿區(qū)時。
(6)接近有其他可能出水地區(qū)時。
4、安裝鉆機探水前,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加強鉆場前、后10米范圍內的巷道支護。
(2)清理巷道,探水鉆孔位于巷道低洼處時,必須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施;
5、在打鉆地點和附近安設專用電話;
6、測量和探放水技術人員必須親臨現場,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放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鉆孔數目。
7、 操作鉆機時,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打開立軸箱時,橫、立軸齒輪應加防護罩。合立軸時,應待齒輪停止轉動后進行;
(2)禁止用手和腳直接制動機械的運轉部件;
(3)操作高壓電器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腳蹋絕緣墊;
(4)在探放水鉆機后面和前面的給進手把活動范圍內,不準站人,防止高壓水將鉆具頂出傷人或給進手把翻起傷人;
(5)發(fā)現孔內水量、水壓突然加大或頂鉆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但不得松卡瓦和拔除鉆具,迅速向有關部門匯報,并派人監(jiān)視水情。
(6)鉆孔內水壓過大時,應采取反壓和防噴裝置的方法鉆進。
(7) 在鉆進中,一旦發(fā)現“見軟”、“見空”、“見水”和變層,要立即停鉆,丈量殘尺并記錄其深度。
(8) 在鉆進中,若發(fā)現孔內涌水時,應測定水位(壓)和耗水、涌水量。
(9) 鉆進時,發(fā)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鉆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鉆進,但不得拔出鉆桿,現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并派人監(jiān)測水情。如果發(fā)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qū)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8、探放老空水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老空積水區(qū)高于探放水點位置時,只準用鉆機探放水;
(2)放水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并監(jiān)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
(3)鉆孔放水前,必須估計放水量,根據工作面排水設施排水能力,控制放水量;
(4)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jiān)測鉆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水壓,做好記錄;
(5)若水量突然變化,必須及時處理,并立即報告技術部及調度室。
9、透老空后,如孔內無水流出,經瓦斯檢查員檢查有有害氣體涌出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用木塞黃泥封閉。
10、疏通鉆孔時,操作人員不準正對鉆桿站立操作。
11、探放老空水鉆孔接近老空,預計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或礦山救護隊員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份。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報告礦調度室和技術部及時處理。
六、事故的預防及處理
1、預防事故措施:
(1)孔內發(fā)生異常情況,應提動鉆具,進行掃孔,禁止使用快速或加大壓力,待異狀消除后再行鉆進。
(2)孔內出現坍塌掉塊或孔壁收縮,提動鉆具有阻力時,應邊提邊掃孔,嚴禁強行提拉,以免提斷鉆具或損壞提升設備。在不影響鉆孔質量的前提下,可以使用肋骨鉆頭鉆進。
(3)在膨脹易坍、掉塊層段下部及深孔中進行沖孔時,必須經常提動鉆具。當沖洗液停止循環(huán)時,立即將鉆具提升到孔內安全地段。如果停止時間較長,必須提出孔外。
(4)下探孔用清水鉆進時,須使用取粉管。并在提升鉆具前進行沖孔,以防因巖粉過多發(fā)生埋鉆事故。
(5)防止油和水流入升降機閘帶內,以免發(fā)生事故。
2、事故的處理
(1)孔內發(fā)生事故,必須先丈量機上殘尺,詳細分析孔內情況,制定措施,統(tǒng)一處理方法。嚴防事故復雜化,或發(fā)生其它的事故。
(2)處理事故過程中,必須做到:“三清、兩慎、一勤”。
三清:①事故的情況要清。②事故的深度要清。③事故部位孔壁的情況要清。
兩慎:①慎重決定事故的處理方法。②慎重選擇打撈工具。
一勤:勤召開三班聯系會,分析事故變化情況,統(tǒng)一處理方法。
(3)孔內發(fā)生事故和處理情況要詳細記錄,做好交接班工作。
(4)下入孔內的打撈工具要認真進行檢查,并將其規(guī)格詳細填寫在原始記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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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處理事故中,應由機、班長和熟練鉆工負責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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