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是對GB 5768-86《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的修訂。保留了原標 準中實踐證明適用的部分。在總結我國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計、制造、施工 及檢測經驗的基礎上,根據(jù)國內外標志標線技術的發(fā)展和交通管理的需要, 增加了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的數(shù)量,進一步向國際標準靠攏。
一般道路指路標志重新設計了道路編號標志,增加了地點識別標志、避車道標志和告示牌;城市道路上增加了天橋、地下通道標志、繞行、此路不通等標志。高速公路指路標志是針對最近十幾年來在設計、實施和管理中發(fā)現(xiàn)的問 題及國外標志標準的新規(guī)定而增加的,如爬坡車道標志、車距確認標志、道路交通信息標志、旅游區(qū)標志及道路施工安全標志及設施等。道路交通標線按功能、設置方式和標線型態(tài)進行分類,對標線的顏色和標劃方式有了更嚴格的規(guī)定。增加了很多新的標線。
本標準為強制性標準,標志的顏色、形狀和字符必須按本標準規(guī)定執(zhí)行, 道路交通標線的顏色、線條所賦予的遵行、禁止、限制等規(guī)s定必須嚴格遵守。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B 5768-86。凡新設的標志標線應按本標準規(guī) 定實施,已按老標準設置的標志標線應在其使用期限內逐步更換。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公安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交通工程設施(公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 本標準起草單位: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楊久齡、唐錚錚、賈梅、雷志彬、劉會學、黃立新、 李彥新、何勇、李愛民。
本標準于1986年首次發(fā)布,1999年第一次修訂。
本標準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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