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標準參照ISO 4309:1990《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BS 7121:1989《起重機安全使用實用規(guī)范》與歐洲搬運工程協(xié)會標準FEMsect.1:1987((起重機械設計規(guī)范》等標準制定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提出。
本標準由交通部水運科學研究所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交通部水運科學研究所、上海港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廣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華南理工大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饒京川、桂壽平、謝琛、莫曉明、陸范宜、宋延俊。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輪胎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以下簡稱起重機)在設計、制造、安裝試驗、使用保養(yǎng)、維修與檢驗等方面的安全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裝卸GB/T 1413規(guī)定的1AA、1A、ICC、1C型國際集裝箱的起重機。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nèi)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413 系列1集裝箱 分類、尺寸和額定質(zhì)量
GB/T 3811-1983 起重機設計規(guī)范(neqISO 4301:1980)
GB 4053.1 固定式鋼直梯 安全技術條件
GB 4053.2 固定式鋼斜梯 安全技術條件
GB 4053.3 固定式工業(yè)防護欄桿 安全技術條件
GB/T 4942.1 旋轉電機外殼防護分級(1P代碼)(idtIEC 60034-5)
GB/T 4942.2 低壓電器外殼防護等級(eqvIEC 947-1)
GB/T 5905-1986 起重機試驗規(guī)范和程序(idt ISO 4310:1981)
GB/T 5972-1986 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eqv ISO 4309:1981)
GB/T 6067-1985 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neq NF E52-122:1975)
GB/T 8918 鋼絲繩
GB/T 14783-1993 輪胎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技術條件
GB/T 15362-1994 輪胎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試驗方法
JT/T 295 岸邊集裝箱起重機修理技術規(guī)范
JT 399 港口大型裝卸機械防風安全要求
JTJ 244 港口設備安裝工程質(zhì)量檢驗評定標準
3 基本要求
3.1 起重機的設計、制造和安裝應按規(guī)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有關技術文件進行,并應符合GB/T14783的相關規(guī)定。
3.2 起重機工作環(huán)境條件應符合GB/T 14783的相關規(guī)定。
3.3 用于制造起重機的材料應符合GB/T 14783的規(guī)定。
3.4 起重機的整機穩(wěn)定性應符合GB/T 3811的相關規(guī)定。
3.5 起重機明顯位置處應有標牌,標牌應注明制造廠、制造日期、產(chǎn)品型號、出廠號和安全使用的主要參數(shù)等內(nèi)容。
4 主要零部件
4.1 齒輪與減速器
4.1.1 減速器宜采用中硬齒面或硬齒面嚙合。
4.1.2 齒輪與減速器應按GB/T14783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2 制動器與制動輪
4.2.1 制動器的選擇和使用應符合GB/T 3811-1983中4.2.1.3和GB/T 6067-1985中2.6的要求。
4.2.2 在出現(xiàn)電壓降(為額定電壓的一10%)或電氣保護元件動作時,制動器應能正常工作;一旦出現(xiàn)事故斷電或起重傳動裝置故障,制動器應能安全地支持住荷載。
4.2.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制動器零件,應報廢:
——表面出現(xiàn)裂紋,
——制動輪摩擦面輪緣厚度磨損大于設計厚度的30%;
——制動襯墊磨損達設計厚度的50%;
——彈簧出現(xiàn)永久變形,彈簧曲線不符合設計要求。
4.2.4 制動器修復或更換新件后,各鉸點應轉動靈活,符合GB/T 14783的相關規(guī)定。
4.3 聯(lián)軸器
聯(lián)軸器應符合GB/T 14783的相關規(guī)定。
4.4 鋼絲繩
4.4.1 起重機用鋼絲繩應符合設計要求與GB/T 8918的規(guī)定,并應有產(chǎn)品檢驗合格證。
4.4.2 鋼絲繩禁止接長使用。
4.4.3 鋼絲繩端部固定的要求應符合GB/T 6067-1985的2.2的規(guī)定。
4.4.4 鋼絲繩的檢驗和報廢應符合GB/T 5972的相關規(guī)定,鋼絲繩的更換應符合:JT/T 295的相關規(guī)定。
4.4.5 鋼絲繩接頭固接后應達到:
——用鋁合金套壓制固接時,固接強度應不小于鋼絲繩破斷拉力的90%;
——用楔與楔套固接時,固接強度應不小于鋼絲繩破斷拉力的75%;
——用編結固接時,固接強度應不小于鋼絲繩破斷拉力的75%,編結長度應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并不小于300 mm。
4.5 滑輪與卷筒
4.5.1 滑輪、卷筒的卷繞直徑與鋼絲繩的比值應符合GB/T 3811與GB/T14783的相關規(guī)定。
4.5.2 卷筒上的鋼絲繩在放出最大工作長度后,除固定鋼絲繩的圈數(shù)外,應留有不少于3圈的鋼絲繩安全圈數(shù)。
4.5.3 對繞人繞出滑輪與卷筒時易脫槽的鋼絲繩應設有防止鋼絲繩脫槽裝置。
4.5.4 滑輪、卷筒出現(xiàn)裂紋,應報廢。
4.6 小車車輪
4.6.1 車輪的設計與制造應符合GB/T 3811與GB/T 14783的相關規(guī)定。
4.6.2 車輪宜采用鋼材軋制。
4.6.3 表面出現(xiàn)裂紋的車輪應不使用。
4.7 輪胎
4.7.1 輪胎充氣壓力應符合輪胎制造廠的規(guī)定。
4.7.2 輪胎的選用和更換應符合設計及制造商的相關規(guī)定。
4.8 液壓系統(tǒng)
4.8.1 液壓系統(tǒng)裝配前,接頭、管路及通道(包括鑄造型芯孔、鉆孔)應清洗干凈,不許有任何污物(鐵屑、毛刺、纖維狀雜質(zhì)等)存在。
4.8.2 主要液壓元件(油缸、油泵、閥類等)應有制造廠出具的合格證書。
4.8.3 油箱應有足夠的油量,在無冷卻裝置下,液壓油的循環(huán)周期不應少于2 min,工作油溫不應超過60℃。
4.8.4 在環(huán)境溫度低于-5℃地區(qū),液壓油箱內(nèi)應設有加熱裝置。
4.8.5 液壓系統(tǒng)應有防止過載和沖擊的安全裝置,溢流閥調(diào)整壓力應不大于系統(tǒng)額定工作壓力的110%。并且應具有防松和防止擅自調(diào)整裝置。
4.8.6 接頭連接可靠,確保防漏、防滲;濾清器應保持清潔。
5 金屬結構
5.1 起重機的金屬結構件材料的選用應符合GB/T 3811與GB/T 14783的相關規(guī)定。
5.2 金屬結構件的焊縫質(zhì)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及GB/T 3811與GB/T14783的相關規(guī)定。應根據(jù)實際使用狀況定期對重要焊縫進行檢查。
5.3 采用高強度螺栓連接時,其連接表面應清除干凈,符合GB/T 3811與GB/T 14783的相關規(guī)定,并按設計規(guī)定值擰緊螺栓。
5.4 重要金屬結構件在焊接前應進行預處理,并應符合GB/T 3811與GB/T 14783的相關規(guī)定。
5.5 起重機梯子、平臺、走臺欄桿應符合GB/T 6067及GB 4053.1~4053.3的相關規(guī)定。
5.6 司機室
5.6.1 司機室與其支承或懸掛處的連接應牢固、可靠。司機室的頂部應能承受2.5 kN/m2 的靜載荷。
5.6.2 司機室的位置應保證司機的視野寬闊。荷載及起重機的活動部件應不撞及司機室。
5.6.3 司機室的窗玻璃應采用鋼化玻璃或夾層玻璃,并只能在室內(nèi)安裝。
5.6.4 司機室內(nèi)應配有干式滅火器、電鈴或警報器。
6 電氣系統(tǒng)
6.1 電氣設備設計及選擇應符合GB/T 3811的相關規(guī)定及GB/T 14783的要求。
6.2 室外設備的防護等級一般不低于GB/T 4942.1、GB/T 4942.2規(guī)定的IP54。
6.3 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絕緣性能。
6.4 交流和直流的不同電壓等級的導線都應分開敷設。
6.5 吊具電纜應選用特殊的耐油橡膠撓性軟電纜。并應在吊具上架和吊具本體間設置安全可靠的快速接頭。
6.6 所有連接導線兩端應有與原理圖、配線表一致的明顯編號(標明線號、線束號、去向等)。
6.7 小車供電應優(yōu)先選用懸掛電纜方式。供電方式必須保證電纜拖帶時輕便靈活。
6.8 電氣房的照明度應不低于50 lx;主要通道及扶梯平臺人口處的照明度不低于20 1x;作業(yè)面的照明度應不低于50 lx,司機室的照明度不低于50 1x。
6.9 直流電路系統(tǒng)中應設有短路、過流、過壓、失磁等保護。
6.10 交流電路系統(tǒng)中應設有短路、過載、失壓、漏電、缺相等保護。
6.11 控制操作系統(tǒng)應設有零位保護。
6.12 起重機在使用和維修中應不任意改變電路,以避免安全裝置失效。
7 安全保護裝置
7.1 超速、超載限制器
7.1.1 當起升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100%時,應能發(fā)出提示性報警。
7.1.2 當起升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110%時,應自動切斷上升電源,但允許下降放下物件。
7.1.3 當升降速度超過空載額定升降速度的115%時,超速裝置應能切斷起升電動機電源。
7.2 極限保護裝置
7.2.1 應設有起升極限保護裝置。
7.2.2 小車運行機構兩端均應裝設終點極限位置停止的極限安全保護裝置,以及緩沖器和車輪的車檔等。
7.3 聯(lián)鎖保護裝置
7.3.1 大車運行機構與大車轉向機構應互相聯(lián)鎖。
7.3.2 吊具起升與吊具伸縮、轉鎖轉動、大車轉向應互相聯(lián)鎖。
7.4 防碰裝置
起重機應設大車運行防碰裝置,當起重機與集裝箱碰撞之前,應能發(fā)出提示性報警,并立即切斷向前運行電源,但可反向行駛。
7.5 防風系拉設施和楔塊
7.5.1 起重機應設置防風系拉設施,抗風能力應滿足JT 399的要求,防風系拉設施應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
7.5.2 為防止由于風載荷引起起重機沿路面滑移,應設置楔塊。
7.6 風速報警器
起重機應設置風速報警器,并宜有瞬時風速的顯示能力。
7.7 滅火器
起重機應在電氣房、發(fā)動機房、司機室附近設置滅火器。
7.8 柴油機保護裝置
柴油機應配備冷卻水溫過高、機油壓力過低和超速等的保護裝置。
7.9 故障監(jiān)視診斷裝置
應設置有效的故障監(jiān)視診斷裝置以便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作業(yè),縮短排除故障時間。
8 安裝與試驗
8.1 起重機的安裝應按相關文件規(guī)定及注意事項進行,并符合JTJ 244的相關規(guī)定。
8.2 起重機安裝后投入正式使用前應按GB/T 5905、GB/T 15362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9 使用與保養(yǎng)
9.1 起重機的使用和保養(yǎng)應根據(jù)制造廠商的使用、保養(yǎng)要求進行。
9.2 起重機的使用及操作應符合GB/T 6067的相關規(guī)定。
9.3 起重機保養(yǎng)時應根據(jù)工作情況,采取相應安全措施。
10 操縱系統(tǒng)
10.1 操縱系統(tǒng)的設計和布置應考慮人、機器和環(huán)境的綜合因素,以保證起重機能安全可靠地@行‘
10.2 操作手柄應手感好,檔位清晰,零位準確明顯,操作靈敏。
11 檢驗與維修
11.1 檢驗
在使用中應按設備管理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驗,并符合GB/T 6067的相關規(guī)定。
11.2 維修
11.2.1 結構件焊補時,所用的材料、焊條應符合設計要求。
11.2.2 起重機的維修應符合相關的規(guī)范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