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操作規(guī)程
1 目的和范圍
為了保證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規(guī)范實驗室作業(yè),特制定此規(guī)程。本規(guī)程制定了實驗室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實驗室。
2 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內容
實驗室人員在工作的時候,要接觸各種藥品,這些物質中有些對人體有毒害作用,有些還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質;同時,各種儀器、電器、機械等設備,在使用中也可能存在危險性。因此,作為實驗室人員,必須遵守以下實驗室安全守則。
2.1 實驗室內嚴禁飲食、吸煙。
2.2 水、電、酒精燈等一經(jīng)使用完畢須立即關閉。
2.3 絕對不允許任意混合各種化學藥品。
2.4 一切有毒物質和惡臭物質的實驗,應在通風櫥或者通風良好的條件下進行。
2.5 有毒物質要注意不得進入口中或觸及皮膚。實驗中產(chǎn)生的廢液廢物應集中處理,不得任意排放。
2.6 一切揮發(fā)性的易燃的物品的實驗都應在遠離明火的地方進行。
2.7 加熱試管時,不要將試管口指向自己或別人,也不要俯視正在加熱的液體,以免液體濺出傷人。
2.8 在聞氣體氣味時,不能將鼻子對著瓶口或管口,而應用手將少量氣體扇向自己。
2.9 稀釋濃硫酸時,應將酸或堿慢慢倒入水中。特別是稀釋濃硫酸時要格外小心,切不可將水倒入酸中,以免硫酸濺出灼傷,尤其注意保護眼睛。
2.10 熟悉安全用具(滅火器及砂箱)的擺放地點及使用方法,安全用具不可移作他用。
2.11 不許將藥品帶出實驗室。嚴禁將危險品帶出實驗室。
2.12 使用電器時要謹防觸電,確保用電安全。不要用濕的手、物接觸電源。
2.13 燃點低的藥品要與氧化物分開存放。
2.14 氧化劑或強氧化劑保管時應嚴格遵守儲存條件的要求。
2.15 所用藥品、標樣、溶液都應有標簽。絕對不要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簽不相符的物品。
2.16 開啟高壓氣瓶時,應緩慢,并不得將出口對人。
2.17 每次實驗完畢,應將手洗干凈才能離開實驗室。
2.18 實驗結束,人員離室前要檢查水、電、燃氣和門窗,確保安全。
2.19 節(jié)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保管好貴重物品,清理實驗用品和場地。假期做好實驗室的通風和防護,以防儀器設備銹蝕和霉變。
2.20 在重大事故和被盜案件發(fā)生時,要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