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PURPOSE
為了加強實驗室管理,保護環(huán)境,維護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保護檢測實驗的順利進行,確保實驗室需要排放的廢棄物--廢水、廢氣、廢渣,即實驗室“三廢”符合我國環(huán)境保護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程。
2 范圍SCOPE
適用于實驗室進行各項實驗時所產生的廢棄物,廢棄物的標示、儲存、收集、處理、資料的建立等。
3 責任RESPONSIBILITY
實驗室最高管理者負責配備“三廢”處理所需的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的配備,及批準相關措施和規(guī)定;
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三廢”處理的具體方案及人員的相關技術培訓;
安全員負責具體處理實驗室產生的綜合廢料,監(jiān)督實驗室工作人員的“三廢”處理。
4 程序PROCEDURE
4.1實驗廢棄物的產生
4.1.1檢測人員進行各項實驗時應考慮實驗可能產生的廢棄物種類、數(shù)量,并依實驗廢棄物管理作業(yè)規(guī)范做好分類、收集等工作,并盡可能考慮處理成本及其對環(huán)境所造成的影響。
4.1.2實驗廢棄物包含 :①化學品空容器,②過期與報廢化學品,③研究、試驗等產生的化學廢棄物,④沾染化學品的實驗器皿、耗材等廢棄物,⑤化學廢氣 ⑥生物樣品廢棄物。
4.2實驗廢棄物的分類收集、標示及暫儲存
4.2.1實驗廢棄物除洗滌用的低濃度廢液之外,均不得傾倒于水槽,應妥善收集、標示交倉庫統(tǒng)一保存和處理。
4.2.2實驗廢棄物的分類收集
4.2.2.1實驗廢棄物應依不同性質進行分類收集,不具兼容性的實驗廢棄物應分別收集儲存;
4.2.2.2兼容性:實驗廢棄物與容器、材料接觸,或兩種以上實驗廢棄物混合,不應發(fā)生下列效應:產生熱,產生激烈反應、火災或爆炸產生可燃性流體或有害流體,造成容器材質劣化;產生可燃、有毒氣體。
4.2.2.3實驗所產生的實驗廢棄物由檢測人員分類收集,根據(jù)廢棄物類別分別傾倒于實驗廢棄物儲存容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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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4易燃、易爆、劇毒等有毒化學物品使用中及使用后的廢渣、廢液由實驗操作人員及時妥善處理后方能分類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亂放亂丟,劇毒品需解毒后方可廢棄。
4.2.3實驗廢棄物的暫儲存
4.2.3.1實驗廢棄物的儲存容器
(1)實驗廢棄物需使用密閉式容器收集儲存,可使用高密度聚乙烯桶(HDPE桶)收集儲存實驗廢液,但若與HDPE桶不兼容的實驗廢棄物則使用不銹鋼桶或玻璃瓶;
(2)報廢及過期化學品使用原容器暫存;
(3)化學品空容器作適當處理后廢棄;
(4)儲存容器應與實驗廢棄物具有兼容性;
(5)儲存容器應保持良好情況,如有嚴重生銹、損毀或泄漏應立即更換;
(6)所有儲存容器應保持隨時密閉狀態(tài)。
4.2.3.2暫存區(qū)的安全措施
(1)應于明顯處設置標示;
(2)遠離熱源;
(3)不易傾倒,不堆高;
(4)搬運方便;
(5)不阻礙走道;
(6)保持通風良好或裝設抽風設備,避免散發(fā)惡臭;
(7)盛裝易燃液體廢棄物的容器要保持密閉;
(8)經常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散逸、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fā)惡臭等情形。
4.2.4實驗廢棄物的標示
4.2.4.1儲存容器中若有多種兼容的實驗廢棄物混合時、需附有《“三廢”處理登記表》,每次傾倒實驗廢棄物于儲存桶中時,均需登記廢棄物名稱、數(shù)量;
4.2.4.2儲存容器尚須注明廢棄物種類及貼上實驗廢棄物標示;
4.2.4.3報廢及過期的化學品需貼上實驗廢棄物標示;
4.2.4.4實驗廢棄物的標示應防濕、防潮及不褪色,并固定貼在儲存容器上。
4.3實驗廢棄物的申報
4.3.1實驗室應先確認實驗廢棄物標示已貼妥;
4.3.2由公司安全員按《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huán)境防治辦法》執(zhí)行。
4.4實驗廢棄物的統(tǒng)一收集
4.4.1實驗室人員及安全管理員應充分了解“三廢”的主要性質,進行處理時一定注意防止突發(fā)反應的發(fā)生,并對可能產生的有毒氣體、發(fā)熱、噴濺及爆炸等危險有所警惕;
4.4.2處理實驗室廢棄物的檢驗員在收集清運時做好防護(配戴安全鞋、實驗衣或工作衣、耐酸堿手套、安全口罩及安全眼鏡等);
4.4.3處理實驗室廢棄物的檢驗員核對三廢處理登記的數(shù)量及標示的完整性。
4.4.4不明實驗廢棄物需由實驗室人員負責檢測分析其成分,若無法自行檢測分析,則需委托外單位分析其成分,方可申報及收集;
4.4.5實驗廢棄物若有未標示名稱、未貼廢棄物標示、標示不清或與內容物不相符合、儲存容器不合格、未辦理申報等情形,視為不合格之的申報,將不收集。
4.5實驗廢棄物的處理
4.5.1處理實驗室廢棄物的檢驗員應盡量選用無害或易于處理的試劑,防止二次污染。如用漂白粉處理含氰廢水,用生石灰處理某些酸液等,還應盡量采用“以廢治廢”的方法,如利用廢酸液處理廢堿液;
4.5.2實驗中產生的廢渣可采用物理分離法,將沾有有害物質的濾紙、稱量紙、廢活性炭、藥棉及塑料容器等從廢液中清出,并將沉渣分出單獨處理,以減少廢液的處理量。
4.5.3用量較大的有機試劑,在可安全操作的原則上要進行回收利用。報廢及過期化學品使用原容器暫存;
4.6保存好實驗室廢棄物的相關資料至一年。
4.7廢氣的處理
實驗室產生的少量廢氣一般可以通過通風裝置直接排至室外,HCl、硫化氫等酸性氣體,可以用堿液吸收,如濃度很低則可以通過抽風設備排放到室外。毒性大的氣體可以參考工業(yè)廢氣處理辦法,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處理后排放。
4.8根據(jù)需要,實驗室需配備有毒化學物質“三廢”處理所需基本設施和設備,包括各類試劑容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帽、面罩和安全淋浴裝置、眼睛沖洗裝置以及通風柜等防護設施。
4.9定期組織對廢渣、廢液容器和通風、排氣等設備進行維護檢查和清理,以保證“三廢”處理設施隨時處于可用狀態(tài)。
4.10“三廢”處理是從事相關工作人員上崗前必備的知識,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有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5 相關文件RELEVANT DOCUMENT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