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注氮人員必須經(jīng)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2條、注氮人員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 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
(2) 熟悉制、注氮的人員作原理。
(3) 掌握《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制、注氮的有關規(guī)定。
(4) 熟悉注氮的正規(guī)流程操作程序。
(5) 熟悉注氮設備的參數(shù)以及對注氮的相關要求。
(6) 熟悉注氮設備的工作原理、結構、維護保養(yǎng)及排除故障的知識。
(7) 要了解工作范圍內的管路系統(tǒng)(包括管徑、接頭方式、閥門型號及安裝地點等)。
(8) 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對防滅火的有關規(guī)定。
(9) 掌握煤礦自燃發(fā)火的機理及防治知識。
(10)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第3條、注氮管路系統(tǒng)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壓力試驗,確保密封不漏氣。
第4條、注氮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進入工作地點,應首先檢查瓦斯等氣體以及巷道頂幫的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常操作。
第5條、井下注氮操作場所附近必須安設電話,能與調度室、制氮機司機保持聯(lián)系。
第6條、注氮的操作,必須按照設計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注氮量、注氮方式。
二、崗位要求
注氮人員應完成下列工作:
(1)負責操作注氮泵等機具向采空區(qū)和巷道注氮。
(2)檢查、維護注氮管路系統(tǒng)。
(3)負責注氮泵等機具的維護、保養(yǎng)及故障排除等工作。
三、操作準備
第7條、井下注氮檢查:檢查工作場所附近的巷道頂幫及氣體情況,檢查管路及閥門的狀況,確保安全、完好。
第8條、地面注氮的檢查:檢查注氮機組的狀況,包括檢查機組油量、冷卻水系統(tǒng)、儀器儀表、閥門等是負滿足要求。
四、操作順序
本工種操作順序:安全檢查 打電話要求供氮氣 打開閥門注氮 觀察記錄注氮量;
地面操作順序:安全檢查 開啟制氮機組 正常供氣。
五、正常操作
第9條、下井后要沿注氮管路行走,并隨身攜帶的工具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有漏氣要及時處理。
第10條、用氮氣防滅火時,要對管路進行檢查,對管路中的積水要及時排除。
(一)、向火區(qū)注氮
第11條、將管路接到防火墻上預留的注氮管路上,打開閥門。
第12條、通知調度室或通滅部門,由其通知制氮廠供氣。
第13條、觀察并記錄注氮量。每隔1小時記錄1次儀表值,并填入注氮記錄表上
第14條、隨時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氣體的濃度,超限時要停止工作,先進行處理。
第15條、達到設計的注氮量時,要停止注氮,待有關人員作出檢查、決定后再撤出管路或繼續(xù)注氮。
第16條、停止注氮時,要先通知調度室或通滅部門、注氮機組班人員后,再關閉閥門。
(二)、向采空區(qū)注氮
第17條、工作面開切眼時要預先埋設管路,沿走向每推進50米時,再沿工作面埋設注氮管路,通過順槽中的支管與注氮管路系統(tǒng)相連。
第18條、根據(jù)設計的注氮量進行注氮操作。
(三)、停產(chǎn)工作面的注氮防火
第19條、通過臨時密閉 預留的注氮孔管路向停產(chǎn)工作面進行注氮,操作方法可以參考“向火區(qū)注氮”的操作程序。
第20條、向停產(chǎn)工作面進行注氮,要保證停產(chǎn)工作面進、回風巷的密閉不漏風。
(四)、制氮機組的操作(固定式L型)
第21條、開機前首先打開冷卻水總進水閥。
第22條、關緊載荷閥門,打開排氣管路閥門。
第23條、合上電閘,檢查各電表和指示是否正常。
第24條、開關在手動位置,按啟動按鈕,電機電流升到滿表位置,當回降到正常值附近時,按運轉按鈕。
第25條、空車啟動后,操作者應注意檢查:油泵壓力表指針是否馬上升壓;電機、壓縮機的聲音是否正常;檢查各運動部位溫度是否正常;空車運轉約10分鐘左右。
第26條、將減荷閥手輪逐漸打開,壓縮機開始加載,一、二級氣缸壓力表開始升壓,逐漸達到規(guī)定值。
第27條、壓縮機進入正常運轉后,此時各工況應符合以下要求:
(1)、壓縮機吸氣溫度應不大于40℃。
(2)、壓縮機排氣溫度應不大于160℃。
(3)、冷卻水進水溫度應不大于35℃。
(4)、冷卻水排水溫度應不大于40℃。
(5)、傳動機構潤滑壓力(油泵壓力表):0.15~0.35兆帕。
(6)、傳動機構潤滑油溫度應不大于70℃。
(7)、二級排氣壓力應不大于0.4兆帕。
第28條、壓縮機的停機必須做到卸載停機。
第29條、停機前操作者必須先關閉減荷閥,停止供氣,使壓縮機空轉數(shù)分鐘,若排氣管道有放空閥,也應打開閥放空。
第30條、按停止按鈕,斷電使機組停止運轉。
第31條、停機后約15分鐘左右待各汽缸逐漸冷卻后,再關閉冷水閥停止供水,并放掉機內的存水(水管最低位置的水閥打開),以防冬季凍結。
第32條、排放中間冷卻器和儲氣罐內的凝結油、水。
第33條、制氮機組運行中每隔1小時作1次運行記錄。
六、特殊操作
第34條、處理漏氣管路時,要首先關閉閥門,如果需要停氣,還要知制氮停供氮氣,并向調度室、通防部匯報。
第35條、處理漏氣管路時,要有3人以上,并有人檢查氧氣濃度,如果低于是20%不得操作。
第36條、井下發(fā)現(xiàn)不適合注氮時,要立即進行打電話通知注氮機組操作操作人員進行停機。并向調度和通防部門匯報。
第37條、機組操作人員發(fā)現(xiàn)設備有異常現(xiàn)象時,要立即進行處理,必要時要停機。
七、收尾工作
第38條、交接班時,要將當班的注氮量、火區(qū)檢查情況、工作面采空區(qū)注氮的情況進行詳細交接。
第39條、交接班時,制氮機組運行記錄要一并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