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壓力計發(fā)生故障時,嚴禁使用水壓機。
(2)工作前必須將砧面上的油污、水漬擦干,以免工作時飛濺傷人。
(3)開車前對水壓機各部位進行認真檢查;如各緊固螺栓、螺母的連接是否牢靠;立柱、工作缸柱塞和回程缸柱塞是否有研傷、積瘤存在;安裝在立柱上的活動橫梁下行限位器位置是否正確,限位面是否在同一水平高度上;上、下砧的固定楔是否緊固;各操縱手柄是否輕便、靈活,定位是否正確等。發(fā)現問題,應即時修理或更換。
(4)油箱中的油量應達到油標線以上;凡人工加注潤滑油的部位,如立柱、柱塞等處,工作前應均勻噴涂潤滑油;對操縱機構中各絞鏈、軸套、搖桿等也要注意添加潤滑油。
(5)嚴禁超出設備允許范圍的偏心鍛造;切肩、剁料時,禁止在鐵砧邊上進行,剁刀應垂直放在坯料上,如在剁刀上加方墊時,方墊必須與剁刀背全面接觸;禁止使用楔形墊,以免鍛壓時飛出傷人;沖孔時,開始施壓和沖去芯料都要特別小心,禁止用上、下砧壓住鍛件后使用吊車拔出沖頭。
(6)利用吊車配合鍛造工作時,坯料在砧面上應保持水平;上砧落到鍛坯上時不得有沖擊。
(7)所有閥的研配不得泄漏,安全閥在調整好以后,最好打上鉛封。
(8)充水罐內的低壓水每半年左右應更換一次。
(9)水壓機長時間停止工作時,應將水缸和所有管路系統的水放出。
(10)車間內的溫度不應低于5℃。
(11)工作結束后應把分配器的操縱手柄搬到停止位置,清理場地,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