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解液要使用分析純試劑,按規(guī)定比例配制,每天連續(xù)使用可不必重配電解液,隔天使用應檢查其酸性。每次使用前必須用少量非測定煤樣進行終點電位調整試驗,直至積分儀顯示值為0,方可正式測試樣品。
2.儀器開關應按順序,否則會損壞儀器部件,應先開總電源,溫度控制開關,積分儀開關,預熱半小時后,正式測試樣品時,再開抽氣磅,電爐與電解池氣路,加電解液,開攪拌器。測試完畢后,關機順序應與開機相反,而且在放出電解液后,應再用蒸餾水將電解池洗刷一次。
3.必須嚴格掌握程控溫控儀的電爐加熱電流,掌握升溫、預熱、恒溫的速度、時間。
4.控制攪拌器的轉速在500轉/分左右。調節(jié)抽氣流量到1000 ml/分,控制爐溫在1150攝氏度,誤差正負5攝氏度。
5.儀器開啟后,認真觀察,不得擅離崗位。
6.使用人認真填寫儀器使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