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加強礦井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 考核期內由于安全管理責任事故造成每死亡1人,否決礦井安全管理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5分,實得分輸入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總分;發(fā)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礦井,取消當年評級資格。
第三條 安全管理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具體見附表):
1、以礦為單位對安全管理安全質量標準化進行考核評級。
2、安全管理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分為兩個等級:
一級:總分為90分及以上。
二級:總分為80分及以上。
3、考核評級計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單項及小項的最低分為零,不出現負分。
4、安全管理安全質量標準化實施年度達標,礦井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公司按季度進行全面檢查;已達標礦井每年要進行一次復查,并根據復查得分決定該礦安全管理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升降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