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不斷發(fā)生,違章不斷進行,這是現在中國的國情,也是我們頭疼之事,為什么血的教訓仍然抹不去內心的炸彈呢?為什么還存在那么多的違章者呢?
長時間的違章=事故
那么,預防事故就要從消除違章開始,要想消除違章就要了解違章者的心理。
違章者有哪些心理呢?總結如下:
1、僥幸心理
有些人在幾次違章沒發(fā)生事故之后,便以為永遠也出不了事故啦。把幾次違章沒出事故的偶然性和長期違章遲早要發(fā)生事故的必然性混淆。他們總覺得安全規(guī)章制度是一種不必要的麻煩,礙手礙腳,認為違章也不一定出事故,這就是僥幸心理。有些人就在這種僥幸思想的支配下,經常違章,直至發(fā)生事故
實例一
一位圓鋸木工鋸木板。按規(guī)定鋸短木板必須使用推板,不準直接用手推。但他嫌不方便,總違章用手推,連續(xù)三個月沒發(fā)生事故。他平均每天違章20次,三個月違章超過1500次。但三個月以后鋸掉了大拇指。在這以前他曾有過多次輕微擦傷或割傷。
由此可見,即使已經有上百次違章沒發(fā)生事故,也應該消除僥幸心理。雖然1500是個大數字,但三個月在人生中還是很短暫。如果每個季度都鋸掉一個大拇指或者別的什么,那么過完幾年鋸木工還剩什么呢?
美國保險公司專家W.H.海因里奇曾對不安全行為和輕傷、重傷死亡的比例做過調查統(tǒng)計,統(tǒng)計的結果是300:29:1。換句話說,就是平均每330次不安全行為中有29次受輕傷,1次重傷或死亡。國際勞工組織也做過調查統(tǒng)計,結論是200:20:1。兩個數據雖然有差別,但是不安全行為和傷亡事故的比例都是10:1。也就是說,平均10次不安全行為發(fā)生一次事故。
不要讓事故發(fā)生后才悔恨!
2、省能心理
人們嫌麻煩,圖省事,總想以較少的能量取得最好的效果。這種心理對技術革新一類工作有積極意義。但在安全操作方面卻常常引起不良后果。許多因違章造成的事故,都是在嫌麻煩、圖省力、少出汗、走捷徑等省能心理狀態(tài)發(fā)生的。
省能心理加僥幸心理,這是違章事故的主要原因
操作過程中不要貪圖一時的省事,你的安危關系到你家庭的幸福,在上崗前,想想你的家人,在想省事而違反安全原則的時候,同樣想想你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