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滅火器的設置位置明顯、醒目。這是為了在平時和發(fā)生火災時,能讓人們一目了然地知道何處可取滅火器,減少因尋找滅火器而花費的時間,從而能及時有效地將火撲滅在初起階段。通常在建筑場所(室)內的合適部位設置滅火器是及時、就近取得滅火器的可靠保證之一。另外,沿著經(jīng)常有人路過的建筑場所的通道、樓梯間、電梯間和出入口處設置滅火器,也是及時、就近取得滅火器的可靠保證之一。當然,上述部位的滅火器的設置位置和設置方式均不得影響行人走路,更不能影響在火災緊急情況時的安全疏散。
二是要求滅火器的設置位置能夠便于取用。即當發(fā)現(xiàn)火情后,要求人們在沒有任何障礙的情況下,就能夠跑到滅火器設置點處方便地取得滅火器并進行滅火。這是因為撲滅初起火災是有一定的時間限度的,而能否及時地取到滅火器,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用滅火器滅火的成敗。如果取用不便,那么即使滅火器設置點離著火點再近,也有可能因時間的拖延致使火勢蔓延而造成大火,從而使滅火器失去撲救初起火災的最佳時機。因此,便于取用滅火器是值得我們重視的一項要求。
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的標準也對此作了類同的規(guī)定:
美國標準規(guī)定:“滅火器應設置在能夠迅速接近而且在火災發(fā)生時能立即取用的明顯場所。最好放置在正常的通道,包括出口處”。
英國標準規(guī)定:“一般滅火器應放置在托架或置物架等明顯的位置,在這些位置,滅火器將被沿著安全路線撤退的人群看到,在距房間的出口、走廊、門廳及樓梯平臺較近的位置設置滅火器是最合適的”。
澳大利亞標準要求:“每具滅火器均應設置在醒目的和能很快取得的位置,并用一定的標志來表示;采用櫥柜安放滅火器的場所,在使用滅火器時,要求順利、方便拿取,且廚柜的門打開時,不應占據(jù)疏散通道”。
本規(guī)范將國外標準和國內經(jīng)驗歸納起來,要求將滅火器設置在那些不易被貨物或家具堵塞,平時經(jīng)常有人路過,明顯易見,且便于取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