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班人員不下井,工人有權不下井;
(二)、帶班人員早出井,工人有權早出井;
(三)、不安全隱患不排查,工人有權不作業(yè);
(四)、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工人有權不執(zhí)行;
(五)、沒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權不開工;
(六)、不組織班前安全學習,工人有權不下井;
(七)、未進行“三位一體”(班長、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員)安全檢查,工人有權不開工;
(八)、檢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安裝不到位,運行不正常,工人有權不開工;
(九)、不配全合格的勞動保護、防護用品,工人有權不下井;
(十)、避災路線不標識,工人有權不下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