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制稀硫酸時,必須在燒杯和錐形瓶等耐熱,耐酸容器內(nèi)進行,并必須緩慢將濃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時,應將硝酸緩緩注入鹽酸中,同時用玻璃棒隨時攪拌,不準用相反次序操作。
2.一切試劑瓶要有標簽,有毒藥品要在標簽上注明,無標簽的不得使用。
3.溶解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發(fā)熱物時必須在耐熱容器內(nèi)進行。
4.嚴禁試劑入口。如須以鼻鑒別試劑時,須將試劑瓶遠離,用手輕輕煽動、稍聞其氣味,嚴禁鼻子接近瓶口。
5.折斷玻璃管(棒)時,須用鋼銼在折斷處搓一小槽,再墊布折斷。使用時要把斷口燒成圓滑狀。
6.嚴禁食具、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7.易發(fā)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對著人進行。
8.一切產(chǎn)生有毒氣體的操作,須于通風柜內(nèi)進行,通風裝置失效時,禁止操作。
9.一切固體不溶物及濃酸嚴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蝕水槽。
10.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易爆物時,應立即消除干凈,不得靠近明火。
11.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須用鋸予將石膏鋸開,禁止用其它硬物敲開,以免瓶子破裂。
12.處理后的濃酸和濃堿液傾倒時,必須先將水門放開,方可倒入水槽。一切廢液如含有害物質(zhì)超過安全標準,應先行處理,不準直接排入下水系統(tǒng)。
13.高溫物體(灼熱的磁盤或燒壞的燃燒管等)要放在不能起火的地方。
14.取下正在沸騰的水或溶液時,須先用燒杯夾于輕輕搖動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時突然沸騰濺出傷人。
15.使用酒精燈、煤氣燈時注意無色火焰燙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