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3使用單位作業(yè)人員數量應至少滿足以下要求:
??????? 5.3.3.1鍋爐
??????? 每臺在用鍋爐當班持證的司爐工、水處理操作人員應按下列數量配備:
??????? 蒸發(fā)量小于或者等于1t/h的鍋爐(熱水鍋爐供熱量0.7MW),司爐工不少于1人;
??????? 蒸發(fā)量小于或者等于10t/h(熱水鍋爐供熱量7MW),大于1t/h的鍋爐(熱水鍋爐供熱量0.7MW),燃煤鍋爐司爐工不少于2人,燃油(氣)鍋爐或電鍋爐司爐工不少于1人,水處理操作人員不少于1人;
??????? 蒸發(fā)量小于或者等于35t/h(熱水鍋爐供熱量24.5MW),大于10t/h的鍋爐(熱水鍋爐供熱量7MW),燃煤鍋爐司爐工不少于3人,燃油(氣)鍋爐司爐工不少于3人,水處理操作人員不少于2人;
??????? 當2臺鍋爐在1個鍋爐房內同時運行時,當班司爐持證人員可按70%計算。
??????? 5.3.3.2? 壓力容器
??????? 壓力容器每個生產操作崗位每班次持證作業(yè)人員應不少于1人;
??????? 對于連續(xù)運行的化工生產企業(yè)應根據其化工裝置來確定,因每個裝置規(guī)模、復雜程度不同,每個生產崗位每班必須配備不少于2名持證壓力容器作業(yè)人員;
??????? 5.3.3.3? 壓力管道
??????? 根據壓力管道的種類,每班應配備不少于1名相應的壓力管道作業(yè)人員;巡線人員應持證上崗。
??????? 5.3.3.4? 電梯:
??????? 貨梯、醫(yī)用電梯和其它確需人工操作的電梯每臺每班持證作業(yè)人員應不少于1人;
??????? 5.3.3.5? 起重機械:每臺每班持證作業(yè)人員應不少于1人;
??????? 5.3.3.6? 廠內車輛:每臺每班持證作業(yè)人員應不少于1人;
??????? 5.3.3.7? 大型游樂設施:每臺每班持證作業(yè)人員應不少于1人;
??????? 5.4? 安全管理檔案
??????? 5.4.1? 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檔案(包括安全管理臺帳和設備技術檔案),并指定專人負責相關檔案的建立和保存。
??????? 5.4.2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檔案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 (1)特種設備有關法律、法規(guī)、安全技術規(guī)范、技術標準;
??????? (2)有關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
??????? (3)安全管理臺賬;
??????? (4)特種設備(含安全附件)安全技術檔案、作業(yè)人員管理檔案;
??????? (5)隱患管理臺帳及有關整改確認資料;
??????? (6)安全工作會議記錄;
??????? (7)安全管理體系實施的其它相關工作見證資料。
??????? 5.4.3 使用單位應當按照特種設備種類,分類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臺賬、、安全閥管理臺賬,并繪制有較為直觀、準確的特種設備分布示意圖。臺賬應及時維護更新,確保為最新狀態(tài)。
???????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臺賬內容應包括:設備名稱、設備位號(或內部編號)、注冊登記信息(注冊代碼、使用證號)、設備主要參數(額定起重參數、壓力、介質、尺寸、制造單位、產品編號等)、檢驗信息(安全狀況等級、下次檢驗日期等)、使用狀態(tài)情況等。
??????? --作業(yè)人員管理臺賬內容應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資格證號、持證項目等。
??????? --安全閥管理臺賬內容應包括:制造單位、出廠編號、規(guī)格型號、安裝位置、安裝位置處最高允許工作壓力、整定壓力、校驗單位、校驗報告編號、下次校驗日期等。
??????? 5.4.4 使用單位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應一機一檔。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 (1)設計、制造、安裝、修理、改造的有關文件和資料;
??????? (2)自行檢查和定期檢驗的記錄與報告;
??????? (3)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 (4)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 (5)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 (6)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制造質量證明書、日常維護保養(yǎng)和校驗記錄。
??????? (7)設備使用登記資料(注冊登記表和使用證等)。
???????? 5.4.5 使用單位應建立作業(yè)人員安全管理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 (1)作業(yè)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 (2)管理部門頒發(fā)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3)作業(yè)人員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記錄;
??????? (4)作業(yè)人員工作情況考核記錄。
??????? 5.4.6安全技術檔案為長期保存檔案,設備報廢后方可銷毀。安全管理檔案的保存期由使用單位根據需要確定,但不得少于2年。
??????? 5.5 崗位安全責任制
??????? 5.5.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結合各崗位職責,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獎懲等事項。
??????? 5.5.2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
??????? 5.5.3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 (1)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其他職能部門及其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 ?。?)車間、班組及其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 (4)其他崗位及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 5.6? 特種設備采購與驗收
??????? 5.6.1? 使用單位應當選購取得相應制造許可的單位生產的特種設備(或部件、安全附件、壓力管道元件)。使用單位不得采購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特種設備用于生產。
??????? 5.6.2? 設備到貨后,使用單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照有關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查驗設備隨機資料,并對實物進行檢查。
??????? 5.6.3? 供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使用的部件、安全附件、壓力管道元件,必須妥善保管,做到標識清晰,質量證明文件齊全,確保安全質量的可追溯性。
??????? 5.6.4? 對設備(或部件、安全附件、壓力管道元件)驗收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聯系相關制造單位予以妥善解決。
??????? 5.6.5? 氣瓶使用單位應對瓶裝氣體供方進行評價,應選用取得相應氣瓶充裝許可證單位充裝的氣體。氣體到貨后應當對氣瓶進行安全檢查,確認有關充裝、警示、檢驗等標識齊全有效后方可使用。
??????? 5.7? 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改造
??????? 5.7.1? 使用單位應當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改造。
??????? 5.7.2? 使用單位應當向安裝單位提供有關設備資料,配合安裝單位辦理設備安裝、維修、改造告知手續(xù),督促并支持安裝單位依法申報監(jiān)督檢驗或驗收檢驗。
??????? 5.7.3 特種設備改造所使用的設計文件、部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 5.7.4 特種設備的改造、重大維修過程應經過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監(jiān)督檢驗。
??????? 5.7.5? 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改造完畢,應及時進行現場驗收和設備交接,向施工單位索取竣工資料并歸入相關特種設備檔案。
??????? 5.7.6? 應依法進行監(jiān)檢而未監(jiān)檢或監(jiān)檢不合格的,使用單位不應接收相關設備或將相關設備投入使用。
??????? 5.7.7? 經改造驗收合格的設備,應當在驗收合格后30日內持有關資料向原設備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 5.8?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 5.8.1? 使用單位應當在設備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內到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使用登記。使用登記的有關資料(注冊表、使用證等)應及時存放于設備檔案內。
??????? 5.8.2? 使用登記前,使用單位應按照相應登記規(guī)則要求,填寫使用登記相關表格。
??????? 5.8.3? 辦理使用登記時,應按特種設備登記部門的規(guī)定和相應登記管理規(guī)則的要求,向設備登記部門提供設備質量證明文件等有關資料。使用單位應保證所提供資料真實,填報信息正確。
??????? 5.8.4設備登記后,應將使用登記標志置于或者附著于相關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 注:登記標志為使用登記證或包括使用登記編號信息(使用證號、注冊代碼)的標簽。
??????? 5.8.5? 設備發(fā)生以下變化時,使用單位應填寫《特種設備變更備案表》(附錄A.6),并按有關使用登記規(guī)則的規(guī)定,及時到原登記部門辦理變更手續(xù)。
??????? --單位名稱發(fā)生變更;
??????? --設備轉讓或出租;
??????? --設備變更使用地點;
??????? --設備使用狀態(tài)發(fā)生擬停用一年以上(或停用后重新啟用)、報廢、拆除等變更;
??????? --設備更改使用參數。
??????? 《特種設備變更備案表》內容應包括:設備基本信息(使用單位名稱、設備名稱、使用證號、注冊代碼等)、變更項目(單位名稱、停用、移裝、過戶、報廢、重新啟用、安全狀況變化等)、提交的有關資料情況(使用證、注冊表、檢驗報告、其它相關見證資料等)。經使用單位有關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使用單位公章。
??????? 5.8.6氣瓶(車用氣瓶除外)使用登記工作由充裝單位負責。租用設備的使用登記工作由產權單位負責,登記后將有關資料及時移交設備使用單位。
??????? 5.8.7 危險化學品氣瓶(含車用氣瓶)應當在辦理登記后,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懸掛電子標簽。
??????? 5.9? 現場運行管理
??????? 5.9.1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法規(guī)、標準、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設備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做好設備運行管理。
??????? 5.9.2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明確設備運行管理的責任部門及責任人。相關作業(yè)人員應當如實、認真記錄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
??????? 5.9.3使用單位應當將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標志置于或者附著于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不方便實施的,應當采取噴涂、懸掛標示牌等方式明確標示特種設備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