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3安全附件失效。
??????? 4.4.4壓力容器與管道發(fā)生嚴重振動,危及安全運行。
??????? 4.5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停用時,使用單位應做好維護保養(yǎng)及檢查工作,采取防腐措施,有條件的應采用氮氣封存。再次運行前必須對其全面檢驗,消除影響安全的隱患,嚴禁原因不明、措施不力、盲目投運。
??????? 4.7壓力容器的移裝、過戶、報廢須經(jīng)原發(fā)證單位辦理變更或注銷手續(xù);內(nèi)部移裝或調出的壓力容器應由調出單位提供設計、制造、安裝的原始資料和檢驗、改造、修理、事故等資料。
??????? 4.8壓力管道的色標按照GB7231-2003《工業(yè)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全標識》執(zhí)行。如:空氣管道為淺灰色,顏色標準編號為B03;氧氣管道為淺藍色,顏色標準編號為PB06。
??????? 5、安全附件管理
??????? 5.1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應按規(guī)程要求,分別裝置安全附件,并在使用中加強維護和定期校檢,保持齊全、靈敏、可靠。
??????? 5.2選用的安全附件應有出廠合格證明和校驗記錄。
??????? 5.3安全閥、壓力表每年至少校驗1次,校驗結束應進行鉛封掛牌,并標明有效期或下次檢驗期,校驗報告應及時歸檔。
??????? 6、氣瓶管理
??????? 6.1使用單位的營銷部門負責所用氣體的采購并委托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的運輸單位負責運輸。
??????? 6.2使用單位的生產(chǎn)部門應設專用庫房或儲存間存放氣瓶,氣瓶倉庫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要求,使用單位應明確各種氣瓶存放數(shù)量并嚴格執(zhí)行。
??????? 6.3使用單位的生產(chǎn)部門應對氣瓶的品種、數(shù)量、顏色、氣瓶的有效期及附件完好情況等進行認真檢查,并做好記錄。
??????? 6.4氣瓶貯存應符合如下要求:
??????? 6.4.1乙炔氣瓶
??????? 6.4.1.1現(xiàn)場使用乙炔氣瓶,原則上儲存1瓶備用。氣瓶應直立貯存并設置防傾倒裝置。設置“乙炔氣瓶存放點”、 “嚴禁煙火”等安全標志。
??????? 6.4.1.2貯存間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點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且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nèi)。貯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氣瓶要避免陽光直射,在其附近設置消火栓,并配備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
??????? 6.4.1.3嚴禁與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儲存。
??????? 6.4.2氧氣瓶等
??????? 6.4.2.1氧氣瓶必須與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如氫氣、乙炔氣等分室貯存或間距大于5M,并設有相應的滅火器材。
??????? 6.4.2.2在現(xiàn)場或車間內(nèi)用帶門的鐵框架作為貯存間,氣瓶應直立貯存并設置防傾倒裝置。設置“氧氣瓶存放點”、 “嚴禁煙火”等安全標志。
??????? 6.4.2.3貯存間不得靠近熱源,且在周圍10米內(nèi)嚴禁火種。附近禁止存放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
??????? 6.4.2.4存放瓶裝氧氣、乙炔氣應定點隔離存放,兩者間距至少為5M,空瓶與實瓶應分開存放。
??????? 7、壓力管道末端掛牌
??????? 7.1壓力管道使用單位應摸清各類管道末端端口數(shù)量,統(tǒng)一制作壓力管道末端標牌。
??????? 7.2對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各類管道末端端口的閥門及時落實掛牌。
??????? 7.3指定專人負責,在管道末端端口的閥門處實施掛牌的標牌上,必須標明各種介質的名稱(中文)、壓力、編號、責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 7.4標牌制作做到文字醒目、懸掛牢靠。
??????? 7.5定期對管道末端端口的閥門標牌進行檢查,一旦發(fā)現(xiàn)標牌脫落、破損或字跡模糊時,應及時重新懸掛標牌,確保標牌的完好。
??????? 7.6標牌制作的材料為鐵(鋁)皮,黃底加黑字;規(guī)格為66×56mm。
??????? 8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事故處理
??????? 8.1按照修改后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 8.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演練和評估。
??????? 8.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fā)生一般及以上事故,事故發(fā)生單位應立即報告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寶鋼國際工廠管理部(轉報當?shù)刭|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現(xiàn)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 8.4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fā)生爆炸或者泄漏,在搶險救援時應當區(qū)分介質特性,嚴格按照相關預案規(guī)定程序處理,防止二次爆炸。
??????? 8.5事故發(fā)生單位應積極配合當?shù)刭|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查清事故發(fā)生的真正原因,采取切實可行的對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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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訂:?????????????????????? 制訂日期:20?? 年? 月? 日
??????? 審核:?????????????????????? 審核日期:20?? 年? 月? 日
??????? 2013年? 月? 日 發(fā)布???????????? 2013年? 月? 日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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