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油品流速(m/s)?????? D—輸油管徑(m)
c)鶴管應插入罐(槽)車底部,距罐(槽)車底不大于200mm為宜。
d)向汽車油槽車灌油的鶴管和向鐵路油槽車灌油的棧橋應接地,并使鶴管與槽車為連續(xù)的電氣通路。
e)汽車槽車在進行裝卸作業(yè)之前,必須將車體接地。
f)裝卸油區(qū)的鐵軌要成為互通電路,要可靠地與接地裝置相連接,裝卸油區(qū)的鐵軌應與外界的鐵軌絕緣。
g)向鐵路槽車和汽車槽車及油桶灌油時,使用鋁管或帶金屬管頭的所有橡膠軟管均應接地,并應將軟管內(nèi)穿有的銅絲一頭扭緊或焊在油品管路的金屬部分上,另一頭焊在軟管頭金屬部分上,軟管管頭必須使用不產(chǎn)生火花的金屬材料(如紫銅、鋁)制造,在灌油以前應將油槽車和油桶接地,接地線與油槽車油桶殼體的連接靠端鈕或螺釘來擰緊,并保證有可靠接觸。
h)汽車的油槽車應帶有140—200?的導線拖地帶,帶的一端和油槽車的車體聯(lián)成通路,另一端與大地接觸(不宜采用金屬鏈條接地線),汽車罐(槽)車車體應設有接地聯(lián)接端板,該端板和罐(槽)車體應連成電氣通路。
i)裝卸操作完畢,要經(jīng)表二規(guī)定的靜止時間后,才能進行提升鶴管拆除地線等作業(yè)。
j)汽車罐(槽)車浸沒裝油速度應滿足下式關系:VD≤0.5
3.3.3.7 小型容器盛裝易燃液體的防靜電:
a)不宜使用絕緣材料的桶盛裝易燃液體。
b)禁止用絕緣體吊掛容器盛裝易燃液體。
c)金屬制桶盛裝易燃液體前,桶體、漏斗和注油管嘴必須接地。
d)桶灌注油品,宜采用導電膠管(電阻值<104)。
3.3.3.8 防止人體帶靜電的規(guī)定:
a)為防止人體帶靜電產(chǎn)生電擊或放電,引起可燃性物質(zhì)著火或爆炸等事故的發(fā)生,必須消除人體靜電。
b)為使人體所帶靜電安全地泄漏于大地,在0區(qū)爆炸危險場所新建裝置一定按規(guī)定要求設計、施工、驗收。宜將地面做成導電性地面,其電阻率應在106左右為宜。儲罐梯子進門處,應在已接地的金屬扶欄上留出一米長的裸金屬面做為手握接地體。
c)防止人體帶電、著裝規(guī)定:
(1)在爆炸危險場所不準穿易產(chǎn)生靜電的服裝和鞋靴。
(2)在爆炸危險場所不準穿、脫衣服、鞋靴,不準梳頭。
(3)除雨天和積水場所進行作業(yè)時穿著橡膠雨衣和高腰膠靴外,均不得在爆炸危險場所穿用。
(4)人工清洗油罐和刷槽車時,必須穿防靜電工作服和防靜電雨衣,導電膠靴。
3.2.3.9 清洗設備、器具的防靜電
a)不準使用汽油、苯等易揮發(fā)類溶劑進行設備器具的清洗。
b)使用液體噴洗容器時,壓力不得大于0.981MPa。
c)不準使用壓縮空氣進行甲、乙類易燃、可燃液體管線的清掃。
d)采樣器的清洗,必須用所要采用的同類油品進行清洗,清洗過的和剩余的樣品不準倒回罐內(nèi)。
e)在易燃易爆場所不準使用化纖質(zhì)制作的拖布、抹布來拖擦物體和地面。
f)不準在一個容器內(nèi)同時采用人工和機械兩種方法清洗。
3.4防靜電接地:
3.4.1接地是防靜電中最基本的措施,主要是將設備或管道等金屬導體與大地進行電氣上的連接,使金屬導體上的靜電泄漏入大地,使與大地接近同電位,但必須做到:
3.4.1.1 在“接地連接”的各導體之間,接觸應牢固可靠,確保電氣通路的完好性。
3.4.1.2 如接地連接系統(tǒng)有斷裂點,在從事恢復性工作前,應確保斷裂點周圍的環(huán)境內(nèi)沒有易燃易爆物質(zhì)。
3.4.1.3 在對接地連接系統(tǒng)的維護工作中,應重點檢查螺栓緊固接點,及時更換腐蝕的墊片。
3.4.1.4 靜電接地系統(tǒng)的電阻值應符合本規(guī)程規(guī)定。
3.4.1.5 每年應對各固定設備的接地電阻進行一次測量,并應建立測量數(shù)據(jù)檔案,如果被測設備電阻值不符合規(guī)定,應立即檢修。
3.4.1.6 在能產(chǎn)生靜電的場合,移動設備(工具)的接地線裝拆工作應注意以下各點:
a)?????? 在操作和移動之前,將接地線裝設好。
b)?????? 當操作完了,必須經(jīng)過規(guī)定的靜止時間,方可拆除接地線。
c)?????? 裝拆接地線的連接點位置應離開易燃易爆危險部位,也不應在裝卸作業(yè)的下風向。
d)?????? 如對設備、管道等進行局部檢修,會造成有關物體靜電連接回路斷路時,應事先做好臨時性接地。檢修后應及時復原,并重新測定接地電阻值。
3.4.2 下列場所或情況,必須做到靜電接地:
3.4.2.1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
3.4.2.2 生產(chǎn)裝置上所帶有的靜電會危害生產(chǎn)使人遭受靜電電擊時。
3.4.2.3 用于貯運易燃可燃液體的移動設備。
3.4.3 下列情況不需另做靜電接地:
3.4.3.1 當金屬導體已與防雷保護、電氣保護接地系統(tǒng)有可靠聯(lián)接時,就不要另做靜電接地;
3.4.3.2 當金屬導體間有緊密的機械連接,在任何情況下,金屬接觸面都有足夠的導電性時,可不另做防靜電接地。
3.4.4 靜電接地電阻
3.4.4.1 靜電接地連接系統(tǒng)總泄漏電阻值應不大于106Ω,接地裝置流散電阻應不大于100Ω,接地裝置使用的導線只需考慮機械強度;靜電接地連接系統(tǒng)的金屬(包括帶電金屬本身)已與其它用途的接地網(wǎng)共用時,接地電阻值可由其它用途的接地要求來確定。
3.4.4.2 為了防雷、防靜電 ,一切儲存和輸送可燃性固體、液體及氣體的管線設備和壓縮可燃性氣體的壓縮機都應接地,埋在地下的金屬管線,不需進行專門的接地,為了防雷電,接地裝置流散電阻應不大于10Ω。
3.4.5 靜電接地連接方法
3.4.5.1 接地連接的支、干線與接地體等處,應采用焊接法或螺栓緊固法相連接。
3.4.5.2 在設備或管道的金屬體的一定位置上設有專用的接地連接端板,在“端板”與接地支線之間,加撓性跨線用螺栓緊固法聯(lián)接。
3.4.5.3 對移動式設備及工具類的接地連接可按3.3.3.5 c)所述的接地方法聯(lián)接。
3.4.5.4 設備、管線用金屬法蘭連接時,其接觸電阻不大于10Ω,可以認為接觸面之間有足夠的靜電導通性,在一般情況下,可不另裝跨接線;為防止靜電引爆,除空分塔冷箱有良好的防雷設施主冷有防靜電接地外,氧氣管道(包括液氧、液空)上的法蘭跨接電阻應小于0.03歐姆。
3.4.5.5 接地對象不是金屬體時,應在接地物上裝設緊密結合的金屬體再行接地,此種“間接接地處”要避免受機械振動、磨擦和拉壓等損害。
3.4.5.6 所有單獨安裝的設備應有獨立的接地線,或用接地支線與附近的接地主線連接起來,禁止將幾個被接地部分串聯(lián)在一個接地導線上。
3.4.6 設備、管道上靜電接地連接點位置的選擇
3.4.6.1不受外力傷害。
3.4.6.2便于檢查維修。
3.4.6.3便于與接地干線相連。
3.4.6.4不妨礙操作。
3.4.6.5不易形成和積聚危險性混合物的地方。
3.4.7 對設置供接地用的接地連接端板的要求
3.4.7.1 設備外殼(包括設備支座、耳座)裸露而予留出的金屬表面。
3.4.7.2 設備、管道上的金屬螺栓連接部位。
3.4.7.3 焊于設備、管道外殼或支座上的接地端板(或螺栓)其材質(zhì)應與被焊母材相同,端板截面應不小于40*3mm,設備有保溫層,該端板應伸出保溫層外60mm。
3.4.8 對接地干線和接地體的具體要求:
3.4.8.1 裝置區(qū)的電氣保護接地干線可做為靜電接地的干線使用。而設備管道的靜電接地線不得利用電氣設備專用的零線。
3.4.8.2 當沒有電氣保護接地干線可利用時,應專門設計和安裝靜電接地干線和接地體。
3.4.8.3 靜電接地干線在裝置區(qū)內(nèi)應呈環(huán)狀布置。不同標高的接地線之間應有兩處相連。每一裝置區(qū)(包括裝卸臺)的相對側(cè)面的適當位置最少各設一組獨立的接地體,并與干線相連接。
3.4.8.4 靜電接地干線可接到其它用途的接地極上去,但不得與一類防雷保護的接地極共用。其間距離應符合防雷規(guī)范。
3.4.8.5 孤立設備室外管道的接地點,應根據(jù)需要選擇接地體。
3.4.8.6 接地應采用專門的接地極,不可采用電氣裝置的工作接地極。為了節(jié)省金屬可采用有可靠接地的廠房或建筑物的金屬結構(如大梁桁架、立柱、管路),但埋于地下可燃液體和瓦斯管線不應做為接地極。
3.4.8.7 雷電引流不得用于靜電接地。
3.4.8.8 接地干線和接地體所用的材料可按表三選擇:
?????????????? 靜電接地材料一覽表???????????? 表三
?
名?????? 稱 | 地上(mm) | 地下(mm) |
室??? 內(nèi) | 室??? 外 |
扁??? 鋼 | 25*4 | 40*4 | 40*4 |
圓??? 鋼 | Φ8 | Φ10 | Φ13 |
角??? 鋼 | ? | ? | 50*50*5 |
鋼??? 管 | ? | ? | Dg50 |
3.4.9 對接地支線和跨接線的選擇
3.4.9.1 “接地支線”和“跨接線”應使用有足夠機械強度,且能耐腐蝕的金屬導體。
3.4.9.2 固定設備的接地支線可選截面不小于Φ6mm的圓鋼或截面不小于12*4mm的扁鋼或截面不小于4mm2多股銅芯電線。一般移動設備選用截面不少于4mm2多股銅芯電線做接地連線。大型移動設備選用截面不小于10mm2 銅芯軟膠線或橡套銅芯電纜。
3.4.9.3 振動和頻繁移動的器件,應選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可繞銅芯絞線做接地連線。
3.4.10 罐、塔等固定設備接地時,應考慮如下情況:
3.4.10.1 如罐、塔等固定設備的金屬殼體已做防雷接地,則此設備可不要另做靜電的接地連接。
3.4.10.2 罐、塔等孤立設備的金屬體用螺栓固定于混凝土基礎上,或有一部分鋪設于地下,當其接地電阻小于100Ω時,不要再為防靜電而另做接地體。
3.4.10.3 在裝置區(qū)的靜電接地干線,應設專用接地體或?qū)㈧o電接地引下線接到其它用途的接地板上(一類防雷設施除外)。
3.4.10.4 罐、塔等設備原則上要求在多個部位進行重復接地,接地端板位置不應裝在物料進出口附近。
3.4.10.5 貯存易燃液體的浮動式金屬罐頂,應用撓性跨接線與罐體相接,不應少于兩處,跨接線須選用截面不少于25mm2的軟銅絞線。
3.4.10.6 凡使用稱重式計量儀表的貯罐,上罐及伸入罐內(nèi)的管線均應用金屬導管,并且安裝牢固,罐內(nèi)鐘罩應做接地連接。
3.4.10.7 貯罐的采樣井應與罐體相跨接,在取樣操作臺上設置接地端板,以便取樣器導電繩索、檢尺工具接地用,接地端板位置應在操作口的上風向,可在操作口兩側(cè)各設一處,以便操作前根據(jù)風向決定風向點。
3.4.10.8 輕質(zhì)燃油貯罐等內(nèi)壁需涂防靜電油漆時,油漆電阻率應小于108Ω/m。
3.4.11 對管網(wǎng)系統(tǒng)接地的要求:
3.4.11.1 裝置區(qū)的管道可通過與工藝設備的金屬外殼接地,取得接地的條件。
3.4.11.2 管網(wǎng)內(nèi)的泵、過濾器、緩和器等應設置接地連接點。
3.4.11.3 管網(wǎng)在進出裝置區(qū)或室外直線管每隔100m左右處,應與接地干線或?qū)TO的接地體相連。
3.4.11.4 在平行金屬管道間,可利用管架上焊接連接端板,進行靜電撓性跨接,亦可利用固定支座進行跨接接地。
3.4.11.5 型鋼管架可做為接地連接系統(tǒng)的導體使用,可在上邊焊接端板或鉆孔(Φ11 mm),以便跨接連接。
3.4.11.6 跨接線選用多股6mm2銅芯線或25*4 mm扁鋼,長度為管間距加適當裕度,裕度不小于100mm,屏蔽線選多股100mm2裸銅軟絞線跨接螺栓為M10。
3.4.11.7 工藝管道與伴熱管間除利用綁扎用金屬絲做跨接外,伴熱管進汽口及回水應與工藝管道支座相跨接。
3.4.11.8 金屬管已裝設陰極保護區(qū)段,不應再做靜電接地。
3.4.12 裝卸棧橋的接地系統(tǒng)
3.4.12.1 易燃、可燃液體的鐵路裝卸區(qū)的管道、設備支架、建筑構筑物的金屬體和鐵路鋼軌應連接成電氣通路并接地。
3.4.12.2 鐵路罐(槽)車和鐵路鋼軌應連接成電氣通路并接地。各個鐵路罐(槽)車應按有關規(guī)定定期測試接地良好狀況。
3.4.12.3 鐵路鋼軌的軌端跨接和接地連線應參照鐵道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4.13 在易燃易爆區(qū)、易產(chǎn)生粉體靜電的裝置,地面需鋪設橡膠板的,應考慮其導電性,橡膠板電阻率應在106-108Ω.cm之間。
4?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防靜電檢測記錄(B/JZSH 09.09-2006)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