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關于統(tǒng)籌規(guī)范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劍指近年督查檢查考核工作中出現(xiàn)的名目繁多、頻率過高、多頭重復、重留痕輕實效等問題并提要求、開方子、作規(guī)范。尤其是《通知》“對縣鄉(xiāng)村和廠礦企業(yè)學校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要減少50%以上”這一硬杠子的劃定,今后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統(tǒng)籌組織必將逐步回歸規(guī)范有序,頻次頻率必將大幅減少,其推動落實、改進作風及激勵擔當?shù)恼蜃饔靡脖貙⒏冒l(fā)揮。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些地方、單位熱衷于搞督查檢查考核,起始固然出于其正向作用,但潛意識里或也源自對下級下屬工作的不那么放心,以至于不那么敢大膽放手,生怕不督一督、查一查、考一考,下級下屬工作就沒有了足夠的主動性自覺性,傳遞的責任就有可能壓得不那么實,交辦的工作也就有可能不會做或做不好,等等,歸結(jié)到一點就是患上了嚴重的督查檢查考核的依賴癥。比如,在我們安全生產(chǎn)工作領域,近年基層多有反映卻又不敢馬虎的“工作留痕”,好像工作不“留痕”就等于沒做、心里就等于沒底一樣。上級以此驗證下級工作樂此不疲,下級以此證明工作苦不堪言,由此還催生了做資料、補臺賬以及粉飾包裝等亂相。
患病如山倒,祛病如抽絲。盡管《通知》的任務目標、目的要求、舉措路徑等非常清楚,但指望《通知》一發(fā),督查檢查考核中的各積弊流俗便立刻煙消云散并不現(xiàn)實。對此,我們要有充分清醒的認識。有一點可以肯定,無論哪一級哪個單位,要做好督查檢查考核的統(tǒng)籌規(guī)范工作,尤其是要切實消除對督查檢查考核的依賴癥,至少要先做到“放心”和“放手”。亦即,應當根據(jù)法律制度以及職能職責等規(guī)定,除了一如既往地加強政治領導外,應放心大膽的信任下級使用下屬,賦予下級下屬工作的主動權自主權;除了必要的綜合性督查檢查考核外,要相信下級下屬能夠忠誠履職、恪盡職守;要切實如《通知》所要求,規(guī)范工作,必須從源頭抓起,從上級機關做起,以上率下,上下聯(lián)動,切實克服對督查檢查考核的嚴重依賴。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疑慮一除,則必要的綜合性督查檢查考核之外又何嘗有濫用亂用虛用之虞?古人尚且如此,今天的我們?nèi)绾畏炊荒茏龅椒判姆攀至四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