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員工旅游摔傷、打比賽為單位爭光扭傷;出個差摔斷兩顆門牙、食堂吃個工作餐被魚刺卡傷、上個廁所摔斷腿;遲到早退偏偏遇上車禍、下班買個菜卻被撞身亡……這些傷害,貌似很“奇葩”,有的明顯不是在工作中發(fā)生的,有的甚至是勞動者違規(guī)在先、受傷在后,能算工傷嗎?
工傷、非工傷,一字之差,其間不僅僅差著錢,還有諸多待遇和傷后的生活保障。事實上,不少貌似“奇葩”的傷害,都屬于工傷,都可以通過工傷待遇彌補勞動者的健康、經(jīng)濟損失,切不可因為覺得這些傷害“奇葩”,就不主張自己的權(quán)利!
小貼士
認定工傷的條件
看到“下班買菜受傷算工傷”后,有些人產(chǎn)生了誤解,以為下班買菜受傷都能認工傷。其實不然,如果途中并非遭受機動車、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的傷害,不能算作工傷。而且,在上述事故責任認定中,還得是職工本人無責、負次要責任或同等責任,如果受傷職工負主要責任,也是不能認定工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