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齡農民工就業(yè)出事算不算工傷?
超齡農民工是一個特殊群體,他們每月領著養(yǎng)老補貼,同時繼續(xù)務工再就業(yè)。而這類人再就業(yè)后,還是不是勞動合同法上認可的“勞動者”,和單位之間的關系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受了傷算不算工傷?至今在司法實踐中爭議不斷,未達成共識,導致超齡農民工工傷保險權益無法得到充分保護。
漫畫/高岳
相關判決主要呈現出以下幾種形態(tài)
第一 超齡農民工一律被認定為勞務關系。
第二 超齡但沒有領取中央財政基礎養(yǎng)老金補貼的,認定為勞動關系。
第三 超齡但又領取了中央財政基礎養(yǎng)老金補貼的,仍認定為勞動關系。
北京
劉玉啟在2005年底來到北京麗豪園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既無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參加社會保險。2009年8月26日,61歲的劉玉啟到市場買笤帚,在回單位的路上,被一輛公交車和小轎車碰傷,斷了三根肋骨。一審法院認為,劉玉啟發(fā)生事故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無法為其繳納工傷保險,劉玉啟已經不具備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主體條件。劉玉啟對此不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訴。
二審判決最終支持了劉玉啟的訴訟請求,撤銷一審判決予以改判,重新確認了“超齡”工人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及工人的工傷保險權益。(詳情)
成都
1954年出生的彭州人柯尊奇,生命終結于去年12月12日。上班途中,柯尊奇駕駛的摩托車和一輛面包車相撞后,搶救無效死亡。隨后的工傷認定中,有兩個問題橫亙在了柯尊奇家人面前。事故發(fā)生時,柯尊奇已年滿60歲。而且,從2014年6月起,柯尊奇開始每月領取60元的中央財政基礎養(yǎng)老金補貼。
此案一審、二審,成都兩級法院均認定,柯尊奇和單位之間不構成勞動關系。(詳情)
河北
2002年起,張樹元被招聘為夜間門衛(wèi)。2013年11月11日,張樹元在公司營銷店燒鍋爐時發(fā)生爆炸,張樹元受傷,在醫(yī)院住院治療10天。2014年5月,張樹元向平泉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原告與被告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平泉縣法院查明,原告年齡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yǎng)老保險待遇和退休金。
法院一審判決,對原告要求確認與被告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被告商貿公司不服,認為其與張樹元僅是雇傭關系,于是提起上訴。2015年4月,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詳情)
超齡農民工猝死背后的“撕裂式”聲音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勞動力短缺等問題日益凸顯,超齡農民工群體也勢必會越來越龐大。為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一方面,對于超齡農民工從事的行業(yè)和工種,國家應立法有所限制,并明確相應的法律關系,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充分的勞動保護;
另一方面,如何保障超齡農民工在發(fā)生工傷事故后能順利鑒定為工傷,并且能讓企業(yè)不因需要承擔巨額賠償而對雇用超齡農民工心存忌憚,這就需要相關部門從頂層設計的高度,針對超齡農民工問題和未來的發(fā)展趨勢進行深入分析和科學研判,提出相應的解決之策。(詳情)
誰來維護超齡農民工的權益?
面對農民工隊伍中的“白發(fā)浪潮“,我們決不能坐視不管,或者以各種理由去忽略該群體的權益保障問題。事實上,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我國現行的法律是將超齡農民工的權益保護納入其中的。
現在的問題是法律與行政規(guī)定的沖突以及維護地方利益和企業(yè)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