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某是某設備公司的員工,騎電動車下夜班途中經過一地道橋。地道橋限高桿被一輛超高車輛撞壞垂落,路某不小心撞上垂落的限高桿后摔傷,交通部門認定其不負主要責任,工傷保險部門認定其為工傷。
《工傷保險公司條例》規(guī)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據(jù)此,工傷保險條例將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非機動車事故傷害,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納入工傷認定的范圍。本案中路某遭遇的工傷患者,既可以主張人身侵權損害賠償,又可以尋求工傷保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