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加班期間突發(fā)腦溢血死亡,家屬希望能為其申請工傷待遇。可是,公司則不予認定工傷,稱雖然是在加班期間腦溢血死亡,但是搶救時間超過了48小時不能認定為工傷。對此,不少人認為“48小時之限”不合理,對于腦溢血死亡的員工感到委屈痛心。
股城網綜合報道:在前段時間,楊先生正在建筑公司加班,可是突發(fā)腦溢血暈倒,最后送往醫(yī)院搶救。4天緊急搶救后,楊先生還是未能搶救成功,最后判定死亡。對于楊先生加班期間死亡,家屬希望能為其申請工傷賠償。
可是,該建筑公司稱,雖然楊先生是在加班期間突發(fā)腦溢血,可是送往醫(yī)院搶救時間超過48小時,不能認定為工傷。公司表示,對于楊先生的死亡感到遺憾,我們只作人道賠償,大約2-3萬元的殯葬費補償。
本來工傷賠償高達二三十萬元的,可是現(xiàn)在竟然只有少得可憐的2-3萬元,引起了楊先生家屬的極度不滿。于是,家屬通過律師咨詢,希望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墒?,勞動局表示,該建筑公司并沒有錯,楊先生的死亡是在搶救48小時后,所以不能認定為工傷。
對于該建筑公司和勞動局不負責任的回應,楊先生家屬的代表律師感到非常無奈,認為這“48小時之限”非常不合理。對此,不少網友也認為公司的行為不人道,為死者感到委屈。而專家則認為,以“48小時”來劃分是否屬于工傷,并不恰當,應當盡可能從保護勞動者的角度做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