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概念及分類
作者:未知
評論: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12日
什么是文化這一概念一直是有爭議的,中國人論述“文化”,比西方人要早得多,《周易》有所謂:“觀乎天文以觀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這大概是中國人論述“文化”之始,但其中“文化”一詞尚未連結(jié)在一起。在中國人此時的觀念中文化的含義是,通過了解人類社會的各種現(xiàn)象,用教育感化的方法治理天下。到漢朝,“文化”一詞正式出現(xiàn),其含義也與現(xiàn)在人們通常理解的不一樣。劉向《說苑·指武》篇中說:“凡武之興,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誅”,晉人束皙也講“文化內(nèi)輯,武功外悠”,這些都是指的與國家軍事手段相對的一個概念,即國家的文教治理手段。到唐代大學問家孔穎達則別有見地的解釋《周易》中的“文化”一詞,認為“圣人觀察人文,則詩書禮樂之謂”,這實際上是說“文化”主要是指文學禮儀風俗等屬于上層建筑的東西。古人對文化的這種規(guī)定性從漢唐時起一直影響到清代,因此明末清初的大學問家顧炎武在《日知錄》中說“自身而至于家國天下,制之為度數(shù),發(fā)之為音容,莫非文也”,即人自身的行為表現(xiàn)和國家的各種制度,都屬于“文化”的范疇。
西方人論述“文化”要比中國人晚,但比中國古文獻中的論述要廣泛,要科學。西方語言中的 culture ,在 1690 年安托萬·菲雷蒂埃的《通用詞典》中,其定義為“人類為使土地肥沃,種植樹木和栽培植物所采取的耕耘和改良措施”,并有注釋稱“耕種土地是人類所從事的一切活動中最誠實、最純潔的活動”,看來,此時西方人觀念中的“文化”只是被用來隱喻人類的某種才干和能力,是表示人類某種活動形式的詞匯。而“文化”一詞成為一個完整體系的表示方式,即術(shù)語,大約要到十九世紀中葉才形成,這以后,文化和文明常被看作是同一事物的兩個方面。學者們從人類學和社會學的角度探討文化現(xiàn)象及其歷史發(fā)展,給“什么是文化”做了許多解釋,其中較有影響的觀點有三種:第一種是方式論,即認為文化是一定民族的生活方式,是一種并非由遺傳而得來的生活方式。這里包括了人們的興趣、愛好、風俗、習慣,強調(diào)了文化的繼承性。譬如,美國著名文化人類學者魯斯·本尼迪克特的“文化”定義是“文化是通過某個民族的活動而表現(xiàn)出來的一種思維和行動方式,一種使這個民族不同于其他任何民族的方式”。第二種是過程論,即認為是人類學習和制造工具,特別是制造定型工具的過程,這里包含了人類智力和創(chuàng)造能力的不斷進化,強調(diào)了文化的演進性。第三種是復合論,即認為文化是作為社會的一個成員所獲得的包括知識、信仰、藝術(shù)、音樂、風俗、法律以及其他種種能力的復合體,這強調(diào)了文化的熔鑄性,譬如偉大的人類學家愛德華·泰勒在其《原始文化》一書中說:“文化”是人類在自身的歷史經(jīng)驗中創(chuàng)造的“包羅萬象的復合體”。
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家對文化作了一種新的解釋,把文化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在羅森塔爾·尤金所編的《哲學小辭典》中認為文化“是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過程中造的物質(zhì)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這就是所謂“廣義的文化”,而與之向別的“狹義”則是專指精神文化而言,即社會意識形態(tài)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典章制度、政治和社會組織、風俗習慣、學術(shù)思想、宗教信仰、文學藝術(shù)等。
除以上各種解釋外,尚尤符號說、限定說等各種說法。 1952 年,美國文化學家克羅伯和克拉克洪發(fā)表《文化·概念和定義的批評考察》,對西方自 1871 年至 1951 年期間關(guān)于文化的 160 多種定義做了清理與評析,并在此基礎(chǔ)上給文化下了一個綜合定義:“文化由外顯的和內(nèi)隱的行為模式構(gòu)成;這種行為模式通過象征符號而獲致和傳遞;文化代表了人類群體的顯著成就,包括他們在人造器物中的體現(xiàn);文化的核心部分是傳統(tǒng)的(即歷史的獲得和選擇的)觀念,尤其是他們所帶來的價值;文化體系一方面可以看作是活動的產(chǎn)物,另一方面則是進一步活動的決定因素。”這一文化的綜合定義基本為現(xiàn)代東西方的學術(shù)界所認可,有著廣泛的影響。
綜上所述,什么是文化至今仍是一個相對模糊,爭議較多的概念。但其中有一點是大家都明確的,即文化的核心問題是人,有人才能有文化,不同種族、不同民族的人有不同的文化。
一般來講,人們把“文化”分做三個層次:即觀念文化、制度文化和器物文化。所謂觀念文化,主要是指一個民族的心理結(jié)構(gòu)、思維方式和價值體系,它既不同于哲學,也不同于意識形態(tài),是介于兩者之間而未上升為哲學理論的東西,是一種深層次的文化;所謂制度文化,是指在哲學理論和意識形態(tài)的影響下,在歷史發(fā)展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制度。它們或歷代相沿,或不斷變化,或興或廢,或長或短,既沒有具體的存在物,又不是抽象的看不見,是一種中層次的文化。所謂器物文化,是指體現(xiàn)一定生活方式的那些具體存在,如住宅、服飾等,它們是人的創(chuàng)造,也為人服務,看得見,摸的著,是一種表層次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