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安全規(guī)程
發(fā) 文 號:冶金工業(yè)部[89]冶安字第23號
發(fā)布單位:冶金工業(yè)部[89]冶安字第23號
料車軸耳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8,磨損超過10%必須更換。
6.5鍛鉤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更換:
a.用20倍放大鏡可見裂紋,破口或發(fā)紋;
b.鉤的危險斷面磨損超過10%;
c.負荷試驗產生永久變形;
d.鉤尾和螺紋部分有變形及裂紋;
e.鉤尾有螺紋部分與無螺紋部分的過渡角處有疲勞裂紋。
6.6吊運物件必須沿規(guī)定路線移動,并高于其運行路線下方物體0.5,以上,吊具嚴禁用以提升。支撐或吊運人員。
表3 鋼線繩斷絲報廢標準
11斷 絲 數(shù) 鋼絲數(shù)
(根)
安全系數(shù)
鋼絲繩結構(GB1102~74)
繩6W(19)
繩6×(19)
繩6×(37)
一個節(jié)距中的斷絲數(shù)
小于6
6~7
大于7
交互捻
12
14
16
同向捻
6
7
8
交互捻
22
26
30
同向捻
11
13
15
表4 鋼絲繩表面磨損或腐蝕報廢標準
鋼絲繩在直徑方向的表面磨損或腐蝕量(%)
折合(表3)中所規(guī)定在一個捻距內斷鋼絲數(shù)標準的(%)
10
15
20
25
30~40
大于40
85
75
70
60
50
0
6.7用電力驅動的起重設備的駕駛室內需敷設絕緣板。
6.8起重設備必須配備聲、光信號和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
6.9橋式起重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高架的露天起重機軌道外側應安設欄桿;
b.配置固定的上機扶梯和平臺;
c.禁止從一臺起重機跨上另一臺起重機;
d.禁止用一臺起重機推撞另一臺起重機。
6.10龍f]起重機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兩端應有堅固的鋼軌刮除機(或軌道清掃器);
b.軌道內、外側760mm內不得放置任何物件;
c.車輪、滑輪和小車輪均需安裝高度不小于起重機車輪半徑的減震器;
d.室內的垃f l起重機應安裝防撞裝置。
6.1 l帶式運輸機首輪上緣、尾輪下緣及漲緊裝置必須有防護罩。進出料口兩側必須裝防護擋板。處理尾輪輥筒粘料時,必須停車。嚴禁跨越、乘坐帶式運輸機。
6.12嚴禁進入收斗提升機的料斗或斜橋內。斜橋四周應有防護板或防護網。清理地坑時,必須設置防止料斗下滑的裝置。
6.13螺旋運輸機、斗式提升機運行時,嚴禁人體的任何部位、工具、物件伸人。
6.l4絞車和卷揚機必須有制功裝置初安全卸荷裝置;操作位置與鋼絲繩之間應設置超過人體身高的防護屏;在業(yè)時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3圈;停止E作時,嚴禁將提升物料懸吊在空中。
6.15使用螺旋卸料機往汽車上裝料時,開車前必須發(fā)出信號,作業(yè)時車皮內不準有人。
6.16搖籃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運輸機各部銜接處,配合應牢固可靠;
b.鏈條磨損不得大于原直徑的10%;
c.作業(yè)區(qū)應設有安全通道,通道上部必須設保護設施。
7管線
7.1鋪設在車間內的管道不得影響交通和采光。
7.2易燃、可燃液體或氣體的管線不得穿過儀表室、變電室、配電室、風機室、辦公室和與該線無關的生產廠房。
7.3進入車間的管道總管(蒸汽管、壓縮空氣管等),應安裝總控制閥及壓力表。
7.4瀝青管道阻塞時.必須用蒸汽處理,禁止用火烘烤。
7.5進入車間的氣體燃料總管,必須裝設快速切斷閥和低壓報警裝置3
7.6窯前煤氣總管的開閉器之間和各分配管的末端,應設放散管。放散管應高于周圍的建筑物。
7.7煤氣助燃用的空氣管線總管應安裝低壓訊號??諝夤苣┒藨惭b放散管及防爆薄膜。
7.8煤粉管道轉彎處必須設置防爆閥。
7.9煤粉管道不得有“死路",避免采用法蘭連接。
7.10煤粉管道必須設置供吹刷和消防用的吹刷管。
7.11煤粉管道必須有靜電接地裝置。
7.12煤氣、重油、煤粉管道應設吹掃管線,吹掃管線上必須有防止氣體倒流的閥門。
7.13瀝青定量筒的排放管,應能確保瀝青的順利排放和防止外溢。
7.14不同介質的管線,應涂不同的顏色。顏色應按G四231《工業(yè)管路的基本識別色和識別符號》執(zhí)行。
8電氣安全
8.1一般規(guī)定
8.1.1耐火材料廠電力設計應符合TBj6《工廠電力設計技術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8.1.2煤氣站、油庫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電力裝置設計應符合GBj58《爆破火災危險場所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
8.1.3電氣作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各項規(guī)定。
8.1.4電氣設備可能為人所觸及的裸露帶電部分,必須設置防護罩(遮欄)及警示標志。
8.1.5供電設備和線路的停電與送電,必須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
8.1.6在斷電的線路上作業(yè),應先把拉下的電源開關加鎖或設專人看護,并懸掛“有人作業(yè),禁止送電"的標志牌,方可進行作業(yè)。
8.1.7嚴禁非電氣作業(yè)人員檢修電氣設備。
8.2供、配電
8.2.1交壓器室的門應加鎖,在室外懸掛“高壓危險"的標志牌。室外變壓器四周應設有不低于1.7m的圍墻或欄柵。
8.2.2電氣配電室和配電屏幕前的地面應鋪設絕緣板。配電室和控制站應備有絕緣手套、絕緣毗和絕緣桿,應按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
8.2.3線路跳閘后,禁止強行送電,應立即報告調度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電。
8.3動力機械控制與信號
8.3.1高壓電機的操作控制宜采用遠距離控制。
8.3.2生產設備及輔助設備應根據工藝和安全要求進行電器聯(lián)鎖;聯(lián)鎖線上應設置啟動預告信號。
8.3.3下列地點應設置事故開關:
a.電動機旁;
b.斗式提升機的地坑內;
c.帶式輸送機有人行通道的一側。
8.3.4聯(lián)鎖線上的除塵設備應預先啟動,聯(lián)鎖設備停車時,除塵設備應延時停車。
8.3.5參加聯(lián)鎖的電動機、翻板、稱量裝置等應設運行指示信號。
8.3.6干燥密(室)的進車側和出車側應設置聯(lián)系信號。
8.3.7隧道窯推車機和窯門升降裝置應有行程限位保護,窯頭和窯尾應設置聯(lián)系信號。
置可采用窯頭集中聯(lián)鎖控制,或窯頭窯尾分別控制。窯尾應設緊急停車事故開關。
8.3.8回轉窯和隧道窯的鼓風機、排煙機應設事故信號。
8.4照明
8.4.1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場所,必須采用防爆電器設備及防爆燈具。
8.4.2自然采光不足的工作場所和夜間工作場所應有足夠的照明;夜間有人、車輛通行的道路應設照明系統(tǒng)。
8.4.3檢選、工人成型等工段應設36V局部照明。
8.4.4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處和金屬容器內使用,電壓不得超過12V。
8.5接地
8.5.1電氣設備及裝置的外殼和金屬框架、電纜的金屬包皮,應可靠接地。接地電阻應小于40。
8.5.2禁止將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線串聯(lián)接地。
8.5.3電力驅動車輛的軌道應有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小于4。
8.5.4接地線及接地電阻應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和測定。
9工業(yè)衛(wèi)生
9.1對接觸粉塵及有毒有害物質的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對職業(yè)病患者,應根據衛(wèi)生部的規(guī)定進行醫(yī)治和安排。
9.2廠區(qū)生活飲水、生產衛(wèi)生用室、作業(yè)場所空氣中粉塵和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都必須符合Tj36《工業(yè)企業(yè)設計衛(wèi)生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9.3各產塵作業(yè)點,必須采用綜合防塵治理措施。
9.4經常散發(fā)有害氣體的設備、廠房,必須有良好的通風設施和氣體凈化裝置。散發(fā)瀝青煙氣的工藝過程應密閉。
9.5防塵、防毒設備(或設施)不得拆除或挪作它用。
9.6作業(yè)場所放射性物質的允許劑量,不得超過國家現(xiàn)行《輻射防擴規(guī)定》的標準。使用放射性核素時,應遵守《冶金工業(yè)使用放射性核素安全防護規(guī)程》的規(guī)定。
9.7接觸放射源的工作人員,必須配戴個人劑量儀表,接近最大允許劑量當量者,每年至少體檢一次,遇特殊情況應立即體檢。
9.8人員作業(yè)場所的噪聲不應超過85dB(A),暫時達不到的,應采取適當?shù)姆雷o措施。
9.9應采用低噪聲工藝和設備代替高噪聲工藝和設備,采用隔聲、隔振、吸聲、消聲等控制噪聲的綜合措施,降低噪聲危害。
9.10在產塵或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yè)點工作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具。
9.11作業(yè)場所空氣中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和噪聲嚴重超標的,宜設置與作業(yè)環(huán)境隔離并有空調和空氣凈化設施的休息室。
9.12對大量散發(fā)熱量的設備和產品,應有隔熱降溫措施。局部送風降溫時,一般作業(yè)地點的風速,不得小于2m/s;重體力勞動地點的風速,不得小于5m/s。
9.13耐火材料廠應根據氣候特點采取防暑降溫或防寒避凍措施。
10附則
10.1耐火材料廠應根據本規(guī)程制定各自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崗位操作細則。
10.2本規(guī)程如與國家有關法令、條例有相抵觸之處,應按國家相應的規(guī)定執(zhí)行。
10.3本規(guī)程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于冶金工業(y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