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標準及要求:
1.試驗地點必須是低壓系統(tǒng)的最遠點設備。
2.試驗電阻為:1140V:20kΩ 660V:11kΩ
380V:3.5kΩ 127V:1.5kΩ
3.試驗電阻必須接在被試設備電源熔斷器的負荷側(cè),且被試設備接地系統(tǒng)完好。
在接有試驗電阻的情況下,送電后要求檢漏繼電器可靠動作跳閘、切斷電源。
二、施工方法及步驟:
1.確認低壓系統(tǒng)的最遠點設備,且設備完好。
2.在變電所將低壓總開關停電,并懸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警示牌,設專人看守。
3.打開被試設備,將試驗電阻一端接于電源熔斷器的負荷側(cè),另一端接地。
4.接線完畢后,通知變電所進行送電試驗,如果開關動作,則證明低壓系統(tǒng)漏電負荷要求,否則,應立即進行處理。
三、安全技術措施:
1.參加試驗人員必須熟悉試驗原理、接線方式和試驗方法。
2.進行試驗過程中,所有停、送電操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停電、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制度及掛牌制度。
3.除試驗人員外,無關人員嚴禁靠近試驗區(qū)域。
4.試驗前必須對試驗設備的接線進行復驗,確認無誤后,所有人員撤離后,方可進行試驗。
5.試驗操作必須由2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6.試驗過程中,操作人員應精力集中,隨時警戒異常情況的發(fā)生。
試驗負責人到達試驗現(xiàn)場后,認真檢查試驗地點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應先處理,再進行試驗。
每次進行遠方漏電試驗前,試驗負責人必須先到安裝檢漏繼電器的地點對相應的檢漏繼電器進行本體漏電跳閘試驗,在本體試驗可靠跳閘的情況下,方可進行遠方試驗。
所有使用局扇供風的單位,應采取措施防止做遠方漏電試驗期間,造成計劃外停風事故。
7.各處停送電必須設專人負責,嚴禁約時停送電。
8.各處停送電嚴格按操作要求進行。
9.遠方試驗每月進行一次,試驗數(shù)據(jù)及時記錄,并存檔。
10.試驗地點必須經(jīng)瓦斯檢查員檢查現(xiàn)場周圍20m范圍內(nèi)瓦斯,濃度不大于0.5%,并經(jīng)瓦斯檢查員允可后,方可進行。試驗負責人應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報警值調(diào)到0.5%。
11.試驗地點必須選在最遠端開關的負荷側(cè)。
12.試驗電阻的一端接在熔斷器的螺栓上,另一端接在外殼接地螺栓上。
13.所有接線完畢,檢查無問題后,方可蓋上外蓋送電,觀察變電所饋電開關是否跳閘,如立即跳閘,說明檢漏系統(tǒng)動作可靠。
14.試驗完畢后,必須拆除試驗電阻,恢復被試設備原來狀態(tài)。
要有應對試驗過程中檢漏繼電器不能可靠跳閘的處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