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進行起吊作業(yè)時,施工人員不得站在重物下方、起吊梁(手拉葫蘆)下,只能站在支架側面作業(yè)且不得站在支架內側并觀察好安全退路,有專人監(jiān)護指揮,隨時觀察龍門架的狀態(tài),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止起吊,撤出作業(yè)人員。嚴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張緊的吊繩、吊具。?
19、現(xiàn)場必須懸掛瓦斯報警儀,隨時監(jiān)測施工地點的瓦斯狀況,瓦斯?jié)舛炔坏么笥?span>1%,當大于1%,必須停止施工,匯報礦方進行處理完畢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20、移動龍門架時,需檢查支架頂梁的支護狀態(tài)是否平穩(wěn),移動時兩人同時作業(yè),專人監(jiān)護指揮。
21、拆卸鉸接銷軸時,人員需站在支架的外側,有足夠的安全空間,有異常時人員可安全撤離。
22、給支架供液前必須先檢查管路,嚴禁出現(xiàn)敞口供液。
23、收、伸千斤頂時,因是高壓泵供液,操作者必須注意觀察并躲開千斤頂接頭方向,防止噴出高壓液射向人。拆卸膠管、閥件、千斤頂時嚴禁帶壓作業(yè)。
24、起吊支架前,需先觀察相鄰支架的穩(wěn)定狀態(tài),如不穩(wěn)定需采取措施進行加固,否則不準起吊;起吊后,需隨時注意觀察起吊支架與鄰架之間的安全距離,避免相互碰撞造成支架重心不穩(wěn),歪倒傷人。
25、起吊時,非相關人員嚴禁進入支架內側。
26、人工推平盤車時,禁止人員站在車輛側面或前面,并清除軌道上的雜物平穩(wěn)將平盤車推至指定地點。
27、叉車司機按照《叉車作業(yè)安全措施》進行作業(yè)。
28、維修過程中需要起吊時,嚴格執(zhí)行以下措施:
1)人員進入施工地點,首先敲幫問頂,維護好施工地點,檢查支護情況,確保人員在有效支護下作業(yè)。在使用前須確認設備、機件完好無損,懸掛葫蘆的構架必須牢固可靠,上下鉤頭必須掛滿鉤,有閉鎖裝置的必須按標準正確使用好閉鎖。
2)起吊前檢查上下吊鉤是否掛牢,起吊用的葫蘆,不準超負荷使用。嚴禁去掉下吊鉤(小鉤頭)使用單行鏈起吊重物(不使用下吊鉤單行鏈起吊重物時,其額定起吊載荷減少一半)。
3)起吊物件時,除操作人員外,其它人員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拉鏈人站位必須閃開手拉葫蘆上下鉤頭一旦脫鉤或重物墜落后多能波及的方向,在距離重物直線距離大于操作拉鏈長度80%的距離以外操作。
4)起吊物件時,必須捆縛牢固可靠。吊具、吊索應在允許負荷范圍,嚴禁在吊物件下站人或近距離行走。
5)用兩個葫蘆同時起吊一物件時,必須由專人指揮。負荷應均勻分擔,操作人員動作要協(xié)調一致。
6)手拉葫蘆起重鏈條應垂直懸掛,不得有措扭的鏈環(huán),雙行鏈的下吊鉤不得翻轉,使用手拉葫蘆中如發(fā)現(xiàn)手拉力異常,應停止使用,查明原因,不得強行拉拽。
7)操作者應站在與手鏈輪同一平面內拽動手鏈條,使手鏈輪沿順時針方向旋轉,即可使重物上升;反向拽動手鏈條,重物即可緩緩下降。在起吊重物時,嚴禁人員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以免發(fā)生人身事故。
??? 8)在起吊過程中,無論重物上升或下降,拽動手鏈條時,用力應均勻和緩,不要用力過猛,以免手鏈條跳動或卡環(huán)。
??? 9)操作者如發(fā)現(xiàn)手拉力大于正常拉力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嚴禁用人力以外的其他動力操作。
10)工作人員要了解吊裝物體的幾何形狀、重量選擇好起吊物的重心及需用索具、吊具。
11)使用的起吊工具的額定載荷必須大于起吊物的重量,并且滿足安全系數。選用的錨樁繩、鋼絲繩套子、起吊鏈子等連接工具,其破斷拉力必須大于起吊物的6.5倍以上。起吊用鋼絲繩套①鋼絲繩不得有破股和斷絲、銹蝕超限等現(xiàn)象;②鋼絲繩繩套接頭必須采用插接方式,插接長度不低于繩徑的2.5倍捻距,并用繩卡子上緊卡牢,且數量不少于三個。③鋼絲繩繩徑與起吊重量相匹配:
Φ12.5的鋼絲繩,起吊重物不得大于2.5噸;
Φ15.5的鋼絲繩,起吊重物不得大于4.0噸;
Φ18.5的鋼絲繩,起吊重物不得大于6.0噸;
Φ21.5的鋼絲繩,起吊重物不得大于8.0噸。
12)在井下利用專用起吊錨桿起吊時,要根據重物重量選擇起吊點的個數(一般錨桿受力按2.5t計),螺帽要上滿絲,起吊時要有專人監(jiān)視起吊點的受力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停止起吊。借助原巷道錨桿起吊設備大件時,必須由當班盯班人員、安監(jiān)員檢查現(xiàn)場安全確認許可后,同時要檢查好上方起吊點、手拉葫蘆、繩索等是否牢固可靠,需借助40T鏈子、U型環(huán)同時連好兩根錨桿并上好螺帽后使用。嚴禁使用吊鉤的尖端和其重鏈條捆扎重物起吊。嚴禁使用單錨桿進行起吊。
13)起吊葫蘆必須部件齊全、完好,嚴禁使用截鏈、摘除吊鉤、上下鉤頭無閉鎖或原結構形式被改變的葫蘆進行起吊。使用單鏈,葫蘆必須是原廠家生產的單鏈葫蘆。多葫蘆同時起吊一重物時,必須型號一致、受力均勻,葫蘆手鏈必須牢固防滑。不同型號的葫蘆只能用來調向。
14)起吊前首先檢查起吊所用的工具的安全完好情況,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具、禁止使用不完好的手拉葫蘆起吊設備。同時認真檢查起吊點、起吊梁是否穩(wěn)固,否則必須處理并加固。棚梁加固可用下抬棚或支點柱進行加固。起吊時要有專人指揮并觀察,如吊物、吊具、索具、吊鉤、吊梁、頂板等安全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停止作業(yè)進行處理。
15)用手拉葫蘆起吊時,必須由班組長統(tǒng)一指揮,并派專人觀察安全情況,用繩索或吊具將物體與起吊器具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同時起吊物體或被吊物體的組件之間必須采用鋼性連接固定,連接固定必須牢固可靠。起吊工作開始,首先進行試吊,將起吊繩索逐漸漲緊,使物體微離地面,仔細檢查物體是否平衡、綁捆有無松動、起吊設備和吊具有無異常,待經過試吊調整確認無誤后,方可正式起吊。(不閉鎖的葫蘆禁止使用),操作者必須有一個預加力的過程,在起吊物吊起100—200mm時,停止作業(yè)由操作者或指揮者全方位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16)起吊設備時,禁止任何人隨同設備同升降,禁止任何人在設備的下面或受力索具、鋼絲繩附近及吊裝物可能下落所能波及的地方通過和逗留,不得將頭和手腳伸到可能被擠壓的位置。且操作者用力要均勻,不得死拉硬拽。
17)起吊重物時,當鉤頭稍微有力時掛鉤頭人員必須閃開,方可繼續(xù)起吊。起吊過程中不得停止作業(yè)離開現(xiàn)場。
18)起吊物就位后,必須放置穩(wěn)固,找準裝車重心方可撤除吊具、索具。
19)起吊作業(yè)現(xiàn)場必須清理好雜物疏通安全退路,并且5m范圍內不得有非本次起吊人員。在起吊、下放重物時,所有人員應遠距離或站在非運行趨勢范圍內操作,嚴禁站在被起吊的重物上作業(yè),嚴禁站在重物下面及起吊作業(yè)可能波及的范圍內,站在非運行趨勢范圍內操作人員距被吊物體距離不得小于1m,遠距離操作人員距被吊物體距離不得小于物體高度。所有人員(包括操作人員)不得站在起吊物體兩側與巷道兩幫之間。
20)放下物件時,必須緩慢、輕放,不允許自由落下,卸下物體前,應事先墊好襯物,待物體放置平穩(wěn)后,再下放被吊物體,拆除繩索和吊具。
21)拆卸和起高連體設備時,其起吊負荷不能按單件大件的重量選取起吊工具。起吊時必須采取隨起高隨墊實設備底部,或采取起吊過程中同時在設備兩側的兩端各至少使用兩條優(yōu)質的40T鏈條通過頂板錨桿(有專用起吊錨桿時必須使用專用起吊錨桿)或支架頂梁起吊孔等部位對設備進行預留的二級保護措施,保護鏈條必須隨葫蘆的起吊或下松隨時漲緊或松弛,并保持其時刻處于稍稍受力的狀態(tài)。
22)對于無法掛滿鉤頭使用手拉葫蘆時,可以借助直徑不低于18mm的優(yōu)質鋼絲繩套子(繩套子必須插接,插接長度不低于兩花半,繩套子長度根據現(xiàn)場起吊高度決定)或優(yōu)質40T鏈條配合U型環(huán)和標準螺絲(螺絲必須上滿絲)進行閉式連接后方可使用。
23)起吊大件人員站位要求:
(1)起吊物件時,除操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拉鏈人站位必須閃開手拉葫蘆上下鉤頭一旦脫鉤或重物墜落后所能波及的方向。
(2)在斜坡上起吊大件或卸車時,人員必須全部站在支架或大件的上方。
(3)操作者應站在與手鏈輪同一平面內拽動手鏈條。在起吊重物時,嚴禁人員用手扶大件或繩索,嚴禁人員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
??? (4)起吊重物時,當鉤頭稍微吃力時掛鉤頭人員必須閃開,方可繼續(xù)起吊。起吊過程中,中間不得停止作業(yè)離開現(xiàn)場。
(5)起吊作業(yè)現(xiàn)場必須清理好雜物疏通安全退路,并且5m范圍內不得有非本起吊人員。所有人員不得站在起吊物體兩側與巷道兩幫之間。負責人:由手拉葫蘆操作者或現(xiàn)場管理人員負責清人。
七、避災路線及避災原則:
(一)、瓦斯、煤塵爆炸及火災避災原則和路線
1、避災原則:不能跨越火區(qū)和爆炸地點,盡快進入新鮮風流,進入新鮮風流后應迎風撤向安全地點。
2、火、瓦斯、煤塵爆炸避災路線:
四采軌道石門——副井——地面
西軌道運輸大巷——副井——地面
(二)、水災避災原則和路線
1、避災原則:發(fā)生水災后,向地勢高的地點避災。
2、避災路線:
四采軌道石門——副井——地面
西軌道運輸大巷——副井——地面
未盡事宜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工人技術操作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