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2、11-1煤層瓦斯壓力測定
⑴測壓管選擇直徑為8mm紫銅管或?4"鍍鋅無縫鋼管,長度應較封孔長度長1.0~1.5m,測壓管長度約為7m。
⑵測壓管一端裝壓力表,另一端在測壓室部分開幾個切口,切口部分以上焊上一個直徑略小于鉆孔直徑的小檔盤,檔盤上面放兩層膠墊圈,將測壓管插入測壓孔中。
⑶用特制粘土柱送入測壓鉆孔內,一次送0.3 m ~0.5m,并用堵棍搗實。
⑷當填塞粘土柱1.0m后,應打入一個長度為0.5m的木塞環(huán),其直徑小于鉆孔直徑10~15mm,即直徑為75~80mm。
⑸孔口段1.0m用快干水泥砂漿封堵,或用較硬的濕性粘土封孔,封孔后立即裝上壓力表(1.5級以上),應確保封孔質量和壓力表接頭不漏氣。
⑹詳細觀察兩測壓孔壓力與時間的關系,直至壓力表穩(wěn)定為止,穩(wěn)定后的壓力即為11-2、11-1煤層瓦斯壓力(表壓)。
⑺測壓管切口部分應用銅絲網或小竹片包上,以防煤粉堵住切口。
瓦斯壓力測定鉆孔應連續(xù)鉆進,測壓鉆孔結束后,采用壓風吹凈鉆孔內粉塵,然后封孔進行測壓,封孔材料采用快干水泥砂漿。測壓過程中,要采用專門表格詳細作好原始記錄,詳細觀察兩個測壓孔壓力與時間的關系,直到壓力表上的讀數(shù)穩(wěn)定后,此讀數(shù)即為測定的煤層瓦斯壓力。根據測定的11-2、11-1煤層瓦斯壓力采用綜合指標D、K值法分別預測11-2、11-1兩層煤突出危險性。
當出現(xiàn)以下情況之一,則預測煤層有突出危險:
①?當P≥0.74Mpa;
②?D≥0.25且K≥15時。
若預測11-2、11-1兩層煤中有任一煤層有突出危險,均必須在掘進工作面距11-2煤頂板法距3m以外對11-2、11-1兩層煤采取以鉆孔排放為主的防突措施,外圈排放孔終孔位置距井筒輪廓線外不得小于2m。
屆時單獨編制主井井筒鉆孔排放11-2、11-1煤瓦斯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7、防突措施效果檢驗
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可采用殘余瓦斯壓力Po或鉆屑瓦斯解吸指標法進行。檢驗孔4個,井筒中央1個,其它3個沿井筒均勻布置,終孔應位于措施孔控制范圍的邊緣線上。
若預測為無突出危險,可以不采取防突措施,在執(zhí)行安全防護的條件下,采用遠距離放炮方法揭穿11-2、11-1兩層煤。
五、安全技術措施
1、???????? 通風、瓦斯管理
(1)打鉆和測壓期間,加強對風機和風筒的管理工作,任何人員不準隨意停風機,風筒吊掛垂直,減少漏風,風筒漏風要及時修補或更換。
(2)在打鉆和測壓期間,每班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在11-2、11-1煤層打鉆和測定瓦斯壓力施工過程中,專職瓦斯檢查員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瓦斯報表和牌板。每班檢查瓦斯次數(shù)不得少于3次。
(3)瓦斯檢查要重視通風死角,對井筒內局部易產生瓦斯聚積地點,如井壁刃腳下、吊盤下、封口盤下等位置,均設點仔細檢查。
(4)鉆孔施工地點必須懸掛瓦斯便攜儀,并保證靈敏可靠,由專職瓦斯檢查員對井筒和鉆孔內瓦斯含量進行檢測,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向礦調度所及有關領導匯報。
(5)當井筒工作面回風流中瓦斯?jié)舛瘸^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作業(yè),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6)對因瓦斯?jié)舛瘸薇磺袛嚯娫吹碾姎庠O備,必須在瓦斯?jié)舛冉档?.8%以下時,方可通電起動。
(7)打鉆前,必須核實風機性能是否完好,瓦斯?jié)舛仁欠癯瑯耍?.0%),否則不得開鉆。
(8)每班檢查并記錄井下探頭及瓦斯自動檢測報警裝置的工作狀況,T1探頭距工作面不大于5m,T2探頭距封口盤下10m~15m,T1、T2探頭設定參數(shù)如下表:
?
探頭 | 報警點 | 斷電點 | 復電點 | 斷電范圍 |
T1 | ≥1.0% | ≥1.3% | <1.0% | 井筒內及井口20m范圍內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
T2 | ≥0.8% | ≥0.8% | <0.8% |
備注 | 復電方式:人工復電 |
2、機電管理
(1)井下鑿井設備嚴禁使用非防爆設備。為確保安全,并規(guī)定非經瓦斯檢查人員準許,不準啟動任何電氣設備。
(2)井筒及井口20m范圍內的電器設備必須是本安型或防爆型,必須經潘北礦機電科檢查并簽發(fā)防爆合格證后,方準入井,并要按標準化掛牌管理。
(3)井下電纜選用阻燃電纜,電纜選擇標準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4)井筒通訊采用一臺防爆型電話。
(5)井下動力供電必須采用檢漏保護裝置,保證自動切斷漏電的饋電線路。
(6)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
(7)停電時,在開關上需掛上“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停電牌并加鎖。
(8)供風局扇“三專兩閉鎖”裝置必須可靠,局扇由專人看管,備用局扇取自另一路電源并處于熱備狀態(tài)。
3、避災路線
若在井下遇到緊急或異常情況,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方式升井:
(1)工作人員立即乘坐吊桶,通過井上下信號或機械信號升井。
(2)工作面人員通過鋼絲繩梯爬到吊盤,通過吊桶或吊盤上的安全梯升井。
六、其它安全技術措施
1、參加主井井筒打鉆探煤、測壓的所有施工及管理人員,都必須認真學習《潘北礦主井井筒過11-2、11-1煤層揭煤設計》和《潘北礦主井井筒探11-2、11-1煤鉆孔及測定瓦斯壓力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明確施工方案及工藝,嚴格按措施施工,保證鉆孔的施工質量,保證施工安全。?????
2、施工地點要設置專線防爆型電話或機械信號裝置,以便及時進行井上、下聯(lián)系,并向潘北礦調度所匯報。
3、鉆孔施工前需要測量人員校核井筒總深度及在鉆孔施工地點給出井筒邊線。
4、每班要有專人負責觀察井壁、井幫穩(wěn)定情況,必要時要進行井圈、背板等加強井筒臨時支護,確保施工安全。
5、井下使用的大、小錘一律改成銅錘,杜絕一切火源。
6、工作面因停電或其他原因造成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謴屯L前,必須檢查瓦斯,在停風區(qū)域內瓦斯?jié)舛刃∮?.0%時,且局扇及其開關20m范圍內瓦斯?jié)舛刃∮?.5%時,才能人工啟動局扇。
7、打鉆測定瓦斯壓力期間,井底下隨時備有一吊桶停在工作面上方,遇有緊急情況或瓦斯異常時,立即切斷井筒內一切電源,井下所有人員迅速撤離升井。
8、測壓表經檢驗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9、測定瓦斯壓力結束后,測壓鉆孔必須用特制的粘土柱封堵?lián)v實。
10、司鉆人員應按如下規(guī)程操作:
(1)司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探、揭煤培訓,學習本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人員入井前嚴禁飲酒及穿化纖衣服,嚴禁攜帶引火火源;施工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工作服要穿戴整齊;施工人員必須配帶礦燈、自救器,并能熟練使用。
(3)每班開鉆前,專人檢查鉆機是否安全穩(wěn)固,安全設施、防水、防電、防火、通風設施等是否齊全完好。
(4)開始鉆進時,用?130mm的鉆頭鉆進1m時停止,埋設?108mm長度不小于1.0m孔口管,孔口管高出底板100mm,然后改用? 90mm鉆頭鉆進。
(5)打鉆時“三不下”(絲扣不合格不下、鉆具磨損嚴重不下、鉆桿彎曲嚴重不下),鉆進時,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三看”(看鉆機壓力表、看進尺情況、看孔口返水情況),“兩聽”(聽機器運轉聲、聽孔內震動聲),“一及時”(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6)在工作面的中間挖一個罐窩,利用供水管供打鉆用水至工作面,并在罐窩里放風泵一臺,保證打鉆循環(huán)水能全部排至吊桶內,提至地面。
(7)臨時停鉆時,要將鉆頭退離孔底一定距離,防止巖粉卡死鉆頭及鉆桿。
(8)鉆進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片幫、來壓,特別是鉆孔見煤后,有頂鉆、噴孔、跨孔、瓦斯異常涌出等現(xiàn)象時,就立即停止鉆進,但不得拔出鉆桿,同時切斷電源,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并迅速向有關部門匯報,采取安全合理措施后,方可繼續(xù)鉆進。
(9)鉆桿提出孔口后,應將孔口蓋好,嚴防掉落雜物。
(10)司鉆人員要正確填寫班報表,做到字跡工整、清晰,所取煤樣要按要求密封裝好。下鉆前或提鉆后要丈量鉆具長度,校核孔深。
(11)鉆孔見煤時必須進行煤芯取樣工作,將煤樣送到指定實驗室進行煤層突出危險性指標檢驗。
(12)時刻監(jiān)測鉆孔內涌出瓦斯的濃度,準確掌握實際揭露的煤層位置及煤厚,并作好記錄。
(13)測壓鉆孔應連續(xù)鉆進,鉆孔施工結束后采用快干快硬水泥砂漿封孔進行測壓。
11、其它未盡事宜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圖:
1、???????? 潘北礦主井井筒11-2、11-1煤層預想剖面圖。
2、???????? 潘北礦主井井筒11-2、11-1煤探孔兼測壓孔平、剖面圖。
3、???????? 潘北礦主井探11-2、11-1煤施工用鉆機安裝及固定圖。
4、???????? 潘北礦主井井筒11-2、11-1煤封孔測定瓦斯壓力示意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