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五,事先專門備有專項預案和作業(yè)指導書,對應急處置工作起到有力的指導作用。
其六,事故報告快速,使省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早了解事故狀況,并對應急工作做出有力的指導。
其七,媒體報道把握適度,正面宣傳了政府的應急處置能力不斷增強,政府是負責任的政府。
這起事故還帶給我們很多教訓,歸納如下:
第一,對危險化學品運輸沒有指定時間和指定路線,罐車駕駛員、押運員不熟悉運輸路線,因而誤入無關廠區(qū)。
第二,罐車駕駛員、押運員安全素質不高,安全意識不強,偌大的罐車,潛在的危險程度那么大,而是憑經驗,存僥幸,造成罐車撞到房梁之上。
第三,門衛(wèi)沒有履行安全警衛(wèi)職責,沒有仔細詢問,誤以為是裝載氨水的槽車,盲目放行進入廠區(qū)。
第四,銅官山化工有限公司為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經常出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而該廠地磅房沒有限高標志,沒有安全警示標志。
第五,盡管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裝有GPS衛(wèi)星定位裝置,但對該罐車的運行沒有起到監(jiān)控作用,成為擺設。
此外,任何一個應急處置工作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都需要總結經驗,不斷改進,逐步完善。如:應急人員經驗不足,認為氣壓過高,危險很大,對用木塞堵漏沒有把握,需要平時加強應急人員培訓和演練,確保戰(zhàn)時來之能戰(zhàn)。再如:沒有專門應急帶壓堵漏裝置,靠現場臨時加工制作,否則應急處置時間可能還會縮短。還如:質監(jiān)、安監(jiān)、消防與應急專家的戰(zhàn)術研究不足,聯(lián)動不足,資源沒有充分整合運用。
三、關于加強液化氣體罐車應急工作的思考
液化氣體罐車是一種特殊的壓力容器和危險化學品運載工具,由于其承載介質的特殊性和運輸行駛過程的不確定性,一旦發(fā)生事故,造成的危害更大。在上個世紀,國內外曾發(fā)生多次災難性事故。
1978年7月11日,西班牙一沙灘野營地,一輛裝載有23.5噸液化丙烯的汽車罐車,沿著公路行駛,經過度假野營地時罐車罐體破裂,泄漏出大量丙烯,隨后形成可燃蒸氣煙霧,大約2分鐘后遇明火產生爆燃。事故中共有215人喪生,造成5萬米2范圍內固定財產的嚴重破壞。
1978年7月15日,墨西哥城北的公路上,一輛液化石油氣汽車罐車翻倒,漏出液化石油氣,從而引起火災。燒毀3輛公共汽車和2輛載重汽車,造成12人死亡,50多人受傷。
1986年6月22日,我省太和縣崗集鄉(xiāng)的過境公路上,一輛液氨活動罐車發(fā)生泄漏繼而爆炸,從罐內泄出的液氨和氨氣使87名趕集的農民受不同程度灼傷、中毒,先后66人住院治療,共造成10人死亡,59人重傷。
1991年9月3日,江西省上饒縣沙溪鎮(zhèn)一輛裝載著一甲胺的汽車罐車途經人口稠密的沙溪鎮(zhèn)新生街時,一棵路邊大樹的粗大樹椏將罐車進氣口閥門掛斷,罐內2.4噸液態(tài)一甲胺僅10分多鐘就全部泄漏殆盡。有毒的白色煙霧緊貼地面,以5-6米的高度在1-2級風速下擴散,造成39人死亡,650多人中毒,受毒氣影響的人員共計995人,受害面積22.96萬平方米,經濟損失達200多萬元。
隨著我國重化工業(yè)的發(fā)展、生產的社會化分工和道路運輸條件的改善,罐車運輸呈現專業(yè)化、罐車容積呈現大型化。但由于承擔罐車運輸多為個體業(yè)主(雖然采取了掛靠式管理方式,但實際上罐車所有者大多為個體經營,且掛靠管理松散)和趨利行為,作業(yè)人員的缺乏專業(yè)知識與違章,再加上多頭監(jiān)管和工作協(xié)調不一致,近年來我國罐車事故不斷發(fā)生,尤其罐車安全閥給掛斷泄漏事故不斷發(fā)生。據某省消防部門統(tǒng)計,2002年該省共發(fā)生液化石油氣事故100余起,其中汽車罐車事故占48%,在汽車罐車事故中,由于安全閥折斷、泄漏所造成的事故約占90%。
2002年10月19日,廊坊市某煤氣公司液化石油氣汽車罐車司機,在罐車內尚有15噸液化石油氣的情況下,擅自將罐車開往該縣一家汽車修理所,準備對汽車進行維修。由于司機對修理所門廊高度判斷有誤,致使罐車開進門廊的時候,罐車安全閥撞到門廊過梁折斷。罐內大量液化石油氣迅速從安全閥斷口噴射出來,修理所所在街道兩側l00米范圍內,瞬間達到了爆炸極限,在靜電作用下,泄漏的液化石油氣發(fā)生爆炸燃燒。由于安全閥斷口恰好在過梁下,火焰在過梁處反向罐體猛烈噴射,罐車內液化石油氣在烈焰的燒烤下,溫度迅速上升,使罐內壓力急劇超壓,在巨大內壓的作用下,氣體“嘭”的一聲從罐頂突破,沖起20多米高,隨即燃起更大的火焰。大火整整燃燒了37個小時,燒著了街道兩側準備修理的車輛,燒毀了修理所的二層磚混結構建筑一棟,所幸沒有發(fā)生空間爆炸。
2004年6月26日,一輛裝載23.7噸液化丙烯的汽車罐車在吉林市合肥路公鐵立交橋下安全閥撞斷泄漏。由于公鐵立交橋修建于上世紀50年代,其限制高度為3.6米,而汽車罐車最大高度達到3.7米,當丙烯汽車罐車違章強行駛入立交橋時,罐體上部的安全閥與橋的橫梁形成剪切。泄漏現場附近就是吉哈鐵路,時有裝載危險化學品的鐵路槽車通過,距事故現場的50米處是吉化公司的原料輸送管架廊,其上有丙烯輸送管線、氫氣管線等20余條,在事故現場附近分別有吉化公司的化肥廠、丙烯腈廠、長松化工廠等重要單位,若發(fā)生燃爆事故,后果不堪設想。當地政府疏散市民3萬余人,經過5個多小時的奮力搶救,泄漏口被成功堵住。此次事故造成吉林至哈爾濱、五常的部分列車和客車停運長達5小時。
2005年6月15日,一輛拉運15噸液化石油氣汽車罐車在經過陜西楊凌火車站西農路鐵路立交涵洞時,罐體安全閥與橋體相碰,導致液化氣體大量外泄,隴海鐵路因此中斷。事故發(fā)生后,當地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對事發(fā)地點方圓2公里內進行管制,禁止明火,限制行人,讓液化氣自然散逸。鐵路、電力等部門采取停電、停車措施,二萬余名居民緊急撤離疏散。應急處置采取先將尚存有9噸液化氣的罐車拖離立交橋,恢復隴海鐵路通車。然后通過引流燃燒,使罐內殘余液化氣基本排空。此事故救援歷時36個小時,造成的隴海線鐵路中斷11個小時。
2007年1月3日,一輛承載19噸液化石油氣從新疆開往山東的汽車罐車,在行駛至鄭州市南陽路時發(fā)生側翻,液化石油氣發(fā)生泄漏,從罐車車尾部不斷冒出白色煙霧,接警后消防人員立即趕到現場用水槍向罐車車體及車尾氣體泄漏處噴水降溫和稀釋,供電部門切斷周邊電源。經測試空氣中液化氣含量達到安全系數后,指揮部決定采取先倒裝罐體內的液化石油氣,再用吊車對罐體整體吊裝,用拖車移到安全地帶的方案。經過近15個小時的應急救援,將罐車內大部分液化石油氣倒入另一輛罐車,并用吊車將事故罐車吊起拖走。
2007年 3月25日,我省太和縣平安液化氣公司的兩輛各裝有24.5噸精丙烯氣體的罐車(掛靠太和縣第一運輸公司),在穿越西安市臨潼區(qū)行西路高速路橋涵洞時,其中一輛罐車的上部安全閥門與涵洞頂部發(fā)生擠撞,導致丙烯氣體泄漏,肇事司機隨后棄車逃逸。事故發(fā)生后,陜西省、西安市有關部門立即展開搶險,并對事故現場周圍七千名群眾進行緊急疏散。經過28個小時處置,事故罐車內的丙烯介質全部汽化釋放,另一輛罐車倒罐處理。該事故造成西潼高速公路交通在封閉了近28個小時,分流過往車輛達3萬多輛。
2007年3月31日,一輛裝載23.5噸液化石油氣的汽車罐車從天津大港區(qū)開到北京石景山區(qū)。在穿過西五環(huán)路時,罐車頂部的安全閥被高架橋撞斷,液化石油氣泄漏。 接到報警后,公安消防部門在最短的時間趕到現場。為了防止罐車爆炸或爆燃,消防隊員迅速從車的兩邊架起了高壓水槍,對液化氣進行稀釋,對車體降溫。 搶險工作人員決定將車胎刺破放氣,從而降低車的高度,為堵漏創(chuàng)造操作空間,并用強磁性帶壓堵漏裝置進行了堵漏。經過公安消防等部門9個多小時的緊張奮戰(zhàn),化解了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