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機組應布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靠外墻部位,人員疏散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最少應設一個直接對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門應為乙級防火門,外墻開口部位的上方,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00m不燃燒體的防火挑檐或不小于1.2m的窗間墻。
3.2.3機房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燃油直燃機房應設溫感報警探測器,燃氣直燃機房應設可燃氣體報警探測器)及水噴霧滅火裝置、并且可靠聯(lián)動,報警探測器檢測點不少于兩個,且應布置在易泄漏的設備或部件上方,當可燃氣體濃度達到爆炸下限25%時,報警系統(tǒng)應能及時準確報警和切斷燃氣總管上的閥門和非消防電源,并啟動事故排風系統(tǒng)。設置水噴霧滅火系統(tǒng)的直燃機房應設置排水設施。
3.2.4主機房應設置可靠的送風,排風系統(tǒng),室內(nèi)不應出現(xiàn)負壓。直燃機工作期間排風系統(tǒng)的換氣次數(shù)可按10一15次/h,非工作期間可按3次/h計算,其機械排風系統(tǒng)與可燃氣體濃度報警系統(tǒng)聯(lián)動。并且送風量不應小于燃燒所需的空氣量(18m3/104kcal)和人員所需新鮮空氣量之和,以保證主機房的天然氣濃度低于爆炸下限.應能保證在停電情況下正常運行。
3.2.5應設置雙回路供電,并應在末端配電箱處設自動切換裝置。
燃氣直燃機房使用氣體如比重比空氣小(如天然氣),機房應采用防爆照明電器;使用氣體比重比空氣大(如液化石油氣),則機房應設不發(fā)火地面,且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機房不應布置在地下各層。
3.2.6燃油直燃機房的油箱不應大1立方米,并應設在耐火極限不低于二級的房間內(nèi),該房間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燃氣直燃機房應有事故防爆泄壓設施,壓面積可按0.05—0.22m2/m3計算,并應符合消防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外窗、輕質屋蓋、輕質墻體(自重不超過120kg/m2)可為泄壓設施,在機房四周和頂部及柱子迎爆面安裝爆炸減壓板,降低爆炸時產(chǎn)生的爆炸壓力峰值,保護主體結構。防爆泄壓面積的設置避開人員集中的場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容易發(fā)生爆炸的部位。
3.2.7進入地下機房的天然氣管道應盡量縮短,除與設備連接部分的接頭外,一律采用焊接,并穿套管單獨鋪設,應盡量減少閥門數(shù)量,進氣管口應設有可靠的手動和自動閥門。進入建筑物內(nèi)的燃氣管道必須采用專用的非燃材料管道和優(yōu)質閥門,保證燃氣不致泄漏。進氣、進油管道上應設置緊急手動和自動切斷閥,燃油直燃機應設事故油箱。
3.2.8機房內(nèi)的電氣設備應采用防爆型,溴化鋰機組所帶的真空泵電控柜也應采取隔爆措施,保證在運行過程中不產(chǎn)生火花。
3.3機組安裝要求
3.3.1機組基本應平整牢固;
3.3.2電氣設備應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3.3.3煙道和煙囪應具有能夠確保穩(wěn)定燃燒所需的截面積結構,在工作溫度下應有足夠的強度,在煙道周圍0.5m以內(nèi)不允許有可燃物,煙道不得從油庫房及有易燃氣體的房屋中穿過,排氣口水平距離6m以內(nèi),不允許堆放易燃品。
3.3.4應確保維修檢查所必需的空間;
3.3.5每臺機組宜采用單獨煙道,多臺機組共用一個煙道時,每臺機組的排煙口應設置風門。
3.4維修、管理要求
3.4.1操作管理人員應進行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操作人員應常備使用說明書(操作手冊),并應對其內(nèi)容十分了解。
3.4.2在機組運行中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確認安全后方可重新啟動。
3.4.3在爐膛內(nèi)可能存在未燃氣體時,嚴禁進行點火操作,未燃氣體應迅速予以排除;
3.4.4直燃機組安裝完畢后,供給燃料前,應進行燃料配管系統(tǒng)的氣密性試驗。工程施工、安裝及驗收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確保工程質量。
3.4.5安全裝置應按規(guī)定的內(nèi)容進行定期檢查,出現(xiàn)異常時,不得使用。
3.4.6應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值班,對機組應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使其在正常狀態(tài)下運行。